逍遥右脑 2010-02-25 20:55
当我说明““NLP的四个基本精神”,是我分析“NLP”技巧的精神、汇整我施行“NLP”的经验、归纳“NLP”“假设前提”的精神之后,所提出的个人的主张”之后,我那位笃信佛教多年的顾问界林姓朋友(以下就以“林兄”称之)就很好奇地继续追问:“你所说的“假设前提”,到底有什么功用?”
我说:“所谓的“假设前提”,就是技术、或学说的基本精神、基本假设、成功条件。当我们应用某种技术、或某种学说的时候,如果,我们能充分了解其基本精神、了解其基本假设的话,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知道它的极限、知道它的适用范围,如此就不致于误用;另一方面,也因为很清楚它的成功条件,所以,就更能将它的效果发挥得淋漓极致。”
林兄点点头表示同意,接着又问:“你能不能举几条“NLP”的“假设前提”来听听?”
我说:“比如说,“身、心都属相同的神经系统;任何一部份所发生的状况,都将影响系统中的其它部份。”,就是“NLP”一条应用很广的“假设前提”。”
林兄问:“你所说的“神经系统”是指什么?”
我说:“就是医学上所说的“神经系统”啊,有“脑”和“脊髓”的中枢神经系统,还有“躯体神经系统”和“自律神经系统”的“周边神经系统”。”
林兄说:“照你的说法,依我看“NLP”的这一条“假设前提”,并不是很究竟。”
我说:“如果,您这句话成立的话,那么我们就知道,根据这条“假设前提”所发展的技巧,虽然有其适用的范围,但是也必然有它的极限,有其不适用的状态。”
林兄问:“我不是很了解你的意思,你能多加解释吗?”
我说:“只要是属相同神经系统的身、心问题,就是这条“假设前提”的适用范围,比如说,面对身心官能症之类的个案,如果个案的生理出状况的话,我们就可以藉由改变个案的心理状态,而解决个案的生理问题;反之,如果个案的心理出状况的话,我们就可以藉由改变个案的生理条件,而改善个案的心理问题。”
林兄问:“这方面我听你谈过很多案例。那么,这条“假设前提”的不适用范围又是什么呢?”
我说:“谈到这条“假设前提”的不适用领域,那就要问您了。”
林兄问:“怎么说?”
我问:“您刚刚不是说“这条假设前提不究竟”吗?请问,这条假设前提不究竟的原因是什么?”
林兄说:“所谓的“心”,有一部分是神经系统的反应没错,但是,有些部分却和神经系统无关。”
我问:“您能说清楚一点吗?”
林兄说:“像情绪这种东西,它是“心”作用的一部分,它们应该和神经系统有关;但是,像你之前文章曾提到的“死后生命现象”,或者我常提起的,因为修行功夫的提升而拥有的“超能力”,这些应该就和神经系统无关。”
林兄提到的“死后生命现象”,系指美国亚利桑那大学“人类能量系统研究室(Human Energy Systems Laboratory)”主持人盖瑞?史瓦兹(Gary E. Schwartz)博士在《灵魂实验(The Afterlife Experiments)》一书中,所记载的“人死亡之后是否还有生命”的科学实验研究。请参考NLP与领导第133讲:领导心灵之探索。
我说:“如果您所说没错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很清楚“死后生命现象”和“超能力”,就是超出这条“假设前提”的适用范围。”
林兄说:“你这么说,我就了解你的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