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右脑 2018-10-06 16:47
一:见而不见,闻而不闻,知而不知。
二: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贤而有功,去勇而有强。
三:以肉去蚁蚁愈多,以鱼驱蝇蝇愈至。
四:因可势,求易道。
五:宰相之耳,待天下之心识而后能发
六:诱道争远,非先则后也,而先后心皆在于臣,上何以调于马?
七:去好去恶,臣乃见素;去旧去智,臣乃自备。
八:存亡在虚实,不在于众寡。
九:巧诈不如拙诚,惟诚可得人心。
十:小知不可使谋事,小忠不可使主法。
十一:一手独拍,虽疾无声。
十二:欲成其事,先败其事。
十三:群臣见素,则大君不蔽矣。
十四:千乘之君无备,必有百乘之臣在其侧,以徙其民而倾其国;万乘之君无备,必有千乘之家在其侧,以徙其民而倾其国。
十五:夫有材而无势,虽贤不能治不肖。故立尺材于高山之上,则临千仞之溪(xi),材非长也,位高也。
十六:事有举之而有败,而贤其毋举之者。
十七: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
十八:探其怀,夺之威。主上用之,若电若雷。
十九:主失其神,虎随其后;主上不知,虎将为狗。出处:,转载请保留。
二十: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二十一:去甚去泰,身乃无害。
二十二:欲成方面圆而随其规矩,则万事之功形矣,而万物莫不有规矩,议言之士,计会规矩也
二十三:偏借其权势,则上下易位矣。此言人臣之不可借权势也。
二十四:自见之谓明。
二十五:凡奸臣皆欲顺人主之心,以取亲幸之势也。是以主有所善,臣从而誉之;主有所憎,臣因而毁之。凡人之大体,取舍同者则相是也,取舍异者则相非也。
二十六:世有不可得,事有不可成。
二十七:故视强,则目不明;听甚,则耳不聪;思虑过度,则智识乱。
二十八:倒言反事以尝所疑。
二十九:故势不便,非因此逞能也。(励志文章精选)
三十:长袖善舞,多钱善贾。
三十一:故去喜去恶,虚心以为道舍。
三十二:私行胜,则少公功。
三十三:爱多者则法不立,威寡者则下侵上。
三十四:立志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
三十五: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而人主怠傲处其上,此世因此有劫君弑主也。
三十六:不为小害善,故有大名;不蚤见示,故有大功。
三十七: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
三十八: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
三十九:胜而不骄,败而不怨。
四十:巧为?,拙为鸢。
四十一:仁者谓其中心欣然爱人也
四十二: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
四十三:人主之道,静退以为宝。
四十四: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四十五:恬淡有趋舍之义,平安知祸福之计。
四十六:黄帝有言曰:上下一日百战。(路遥知马力)
四十七: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四十八:道在不可见,用在不可知。
四十九:利莫长于简,福莫久于安。
五十:故治民无常,唯法为治。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五十一:与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与亡国同事者,不可存也。
五十二: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
五十三:使杀生之机,夺予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
五十四:故群臣陈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事以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
五十五:臣主之利相与异者也。何以明之哉?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而爵禄,臣利在无功而富贵;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
五十六:圣人之道,去智去巧。智巧不去,难以为常。
五十七:君见恶,则群臣匿端;君见好,则群臣诬能。
五十八:凡德者,以无为集,以无欲成,以不思安,以不用固。
五十九:君无见其所欲。
六十:世有不可得,事有不可成。
六十一:悬衡而知平,没规而知圆
六十二:目失镜,则无以正?眉;身失道,则无以知迷惑
六十三:一手独拍,虽疾无声。
六十四:行贤而去自贤之心,焉往而不美?
六十五:涵掩其迹,匿其端,下不能原;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
六十六:自胜谓之强。(大班教育笔记)
六十七:制在己曰重,不离位曰静。重则能使轻,静则能使躁。
六十八: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佚。佚则荒,荒则不治,不治则乱,而赏刑不行于天下者必塞。
六十九:道私者乱,道法者治。
七十:君人者释其刑?而使臣用之,则君反制于臣矣。
七十一: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
七十二:爱臣太亲,必危主身;人臣太贵,必易主位。
七十三:天下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之大事,必作于细。
七十四:群臣为学,门子好辩,商贾外积,小民右丈者,可亡也。
七十五:和氏之璧,不饰以五采。
七十六:凡治天下必因人情
七十七:夫物者有所宜,才者有所施,各处其宜,故上下无为。
七十八:荡而失水,蝼蚁得意焉。
七十九: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
八十: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快,苦则求乐,辱则求荣,生则计利,死则虑名。
八十一:烹小鲜而数挠之,则贼其泽;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
八十二:火形严,故人鲜灼;水形懦,人多溺。
八十三:圣人之治民,先治者强,先战者胜。名人名言shusu
八十四:欲速则不达。
八十五: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
八十六:是以志之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也。故曰:自胜之谓强。
八十七:人主好贤,则群臣饰行以邀君欲,则是群臣之情不效。
八十八:立志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
八十九:众人助之以力,近者结之以成,远者欲之以名,尊者载之以势。
九十:立志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
九十一:爱臣太亲,必威其身;人臣太贵,必易主位。
九十二:时有满虚,事有利害,物有生死。
九十三:故人行事施予,以利之为心,则越人易和;以害之为心,则父子离且怨。
九十四:佯爱人,不得复憎也;佯憎人,不得复爱也。
九十五:树橘柚者,食之则甘,嗅之则香;树枳棘者,成而刺人。故君子慎所树。
九十六: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于赏罚。
九十七:不吹毛而求小疵。
九十八:华而不实,虚而无用。
九十九: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
一百:且夫物众而智寡,寡不胜众,智不足以遍知物,故因物以治物。
一百零一: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
一百零二:虚静无事,以暗见疵。
一百零三:故明主之治国也,明赏,则民劝功;严刑,则民亲法。
一百零四: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一百零五:人主无威而重在左右。
一百零六:举世有道,计入有计出。
一百零七:太山不立好恶,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小助,故能成其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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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名言名句(带翻译)
不知而言,不智;知而不言,不忠自胜谓之强。(能够战胜自我的人才是强者)
自见之谓明。(能够认清自我的人才是明智的)
举世有道,计入有计出(做事情要有必须的原则,既要算计得道的,也要算计失去的)
欲成其事,先败其事。(事情有时候要做成他却往往要先败坏它)
言无二贵,法不两适。(除了君主的命令,没有第二尊贵的言论,国家的法令不能同时迎合公私双方)
“爱臣太亲,必危主身;人臣太贵,必易(改变)主位”–––––––中国官场是恶虎相争的角斗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因此,君王要紧握权柄,时时抑制、杀戮爱臣、贵臣。
“千乘之君(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君,指中等国家得君主)无备,必有百乘之臣在其侧,以徙其民而倾其国;万乘之君(指大国之君主)无备,必有千乘之家在其侧,以徙其民而倾其国”(如果千乘之君不防范,则必有百乘重臣窥隙候变,从而夺得臣民,改朝换代;如果万乘之君不防范,则必有千乘重臣鼾睡于侧,伺机篡国夺权)––––––––中国文化就是暴力文化、夺权文化。
“欲为其国,必伐其聚;不伐其聚,彼将聚众”––––––专制统治者都不容许老百姓聚在一块,像秦始皇,三人聚议,必杀无赦。
“黄帝有言曰:上下一日百战(君臣之间一天有上百次冲突)”––––––没有制度、规则、法治的约束,没有人民的主权、治权,上下一日百战的戏会没完没了地上演。
“有道之君,不贵其臣;贵之富之,彼将代之”–––––––怕臣民显贵,尾大不掉,功高震主,因此,中国进行了一场又一场的酷烈的屠杀。
“臣主之利相与异者也。何以明之哉?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而爵禄,臣利在无功而富贵;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君与臣得利益是相反的,何以见得?答:主上的利益在于尊贤使能,而臣子得利益在于无能而任官;主上的利益在于按功行赏,而臣子的利益在于无功受禄;主上得利益在于使用能人,而臣子的利益在于结党营私)––––––韩非子认定君臣之利异,因此,君主要警惕臣下的一举一动。君臣关联成为虎狼关联。
“凡奸臣皆欲顺人主之心,以取亲幸之势也。是以主有所善,臣从而誉之;主有所憎,臣因而毁之。凡人之大体,取舍同者则相是也,取舍异者则相非也”(大凡奸臣都想顺从君主的心意,以取得被宠幸的权势。因此,君主所钟爱的,大臣顺着恭维;君主所憎恶的,大臣跟着诋毁。大凡人的一般状况是,爱憎相同的就相互肯定,爱憎不一样的就相互否定)“夫安利(安全有利)者就(趋之若鹜)之,危害者去(避之不及)之,此人之情也”––––––人性的弱点,韩非子洞察秋毫。个性是,中国人性情曲谨,不率直,善于溜须拍马,为民族性的大病痛。
“人主之患(毛病)在于信人。信人,则制(受制)于人”–––––很难让中国人讲信用,也很难让中国人信任别人。
“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而人主怠傲处其上,此世因此有劫君弑主也”(因此,作为臣子的,没有片刻停止他的窥视君主的活动,而君主疏忽傲慢地处于上位,这就是为什么世上有劫君弑主的事发生的原因)––––––在中国,不仅仅君臣是敌人,常常人与人之间都是敌人。
“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在韩非子的眼里,父子、夫妻、君臣的关联都不可靠,他是彻底的绝情主义者。
“偏借其权势,则上下易位矣。此言人臣之不可借权势也”(大权旁落,于是君与臣的位置发生变化。这就是说,不能将权势让给大臣)––––––一个“权”字,一个“官”字,中国人最为觊觎,最为看重,十二分地垂涎欲滴。
“故人行事施予,以利之为心,则越人易和;以害之为心,则父子离且怨”(因此一个人做事和帮忙人,如果一心思考对别人有利,那么与疏远的越国人也能和谐相处;如果一心思考对自我有害,那么父子之间也会分离和仇怨)––––––“利”、“害”二字,韩非子研究得最透。
“故明主之治国也,明赏(明确地行赏),则民劝功(劝勉立功);严刑,则民亲法(重视刑法)”––––––严刑峻法,统治者把人民当作猪狗,那么,人民也把统治者当作压迫自我的天大仇人。最终,遵从韩非子之法的秦帝国被人民击得粉碎。
“圣人之治民,先治者强,先战者胜”(圣人治国,未等用刑,人民就服法,这样国力就强大;未等开战,就稳操胜券,这样必胜无疑)––––––圣人就是善于恐吓人民的统治者!
“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佚(安息)。佚则荒,荒则不治,不治则乱,而赏刑不行于天下者必塞(法家政治行不通)”–––––法家不让人民安息,秦始皇调用全国四分之三的壮年劳动力做苦力,这样,法家政治虽然行得通了,但人民却要让统治者淤塞而死了。
“故治民无常(没有永恒不变的常规),唯法为治。法与时转(法律随时代而变化)则治,治与世宜(治国的措施适应社会现实)则有功”––––––儒家、道家都主张回到旧时,不变法统,惟有法家眼睛向前看,主张变法。因此,中国历史上有王安石、张居正、谭嗣同。只是中国二千年才出这么几个改革家,难怪国家江河日下,积重难返了。
“去好去恶,群臣见素”(君主不表现出好恶的感情,让大臣们无法揣摩)–––––中国的帝王们一个个都像神秘的红衣主教,喜怒莫测,行为变幻不定。
“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明君在上方无为而治,群臣在下方战战兢兢地办事)–––––––中国古代,患官场精神病的人肯定很多。
“道在不可见,用在不可知”(帝王之道在于秘不可泄,运用之巧在于不为人所知)–––––––神秘莫测是专制政治的特点,公开透明是民主政治的特点。
“涵掩其迹,匿其端,下不能原;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帝王要掩藏起自我的行迹,不暴露自我的观点,使得臣下无从探测;要运用智慧于无形之中,不显示自我的才能,使得臣下无从揣度)––––––传统政治总是要神秘其事,甚至搞个人崇拜,把最高统治者的一举一动都说得伟大无比,臣民们则感恩零涕。
“人主之道,静退以为宝”“故明主观人,不使人观己”––––––(旧)中国的统治者领悟了老子的静退治国之术以及韬光养晦之术。因此,个个都是阴谋家。
“故群臣陈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事以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因此,让群臣陈述其言,按照其言让他办事,然后按照其事责成其成功。如果大臣功效卓著,言行一致,就对他赏赐;如果功效甚微,言行不一,就对他诛罚)––––––韩非子要求臣子言行一致,这对当今企业管理有借鉴好处。
“天下有信数(规律)三:一曰智有所不能立(再有智能也有办不成的事);二曰力有所不能举;三曰强有所不能胜”––––––韩非子以强权、暴力闻名,但他还是认识到强权、暴力不能成就一切事情。
“是故大臣之禄虽大,不得借威(耀武扬威于)城市;党与(党羽、仆人)虽众,不得臣(拥有)士卒。故人臣处国无私朝(没有自我的小朝廷),处军无私交”––––––在韩非子的眼里,臣子之间不得私下往来,军人之间不得有私交,否则是另立“私朝”,这是杀头之罪。
“主失其神,虎随其后;主上不知,虎将为狗”(君主丧失神威,那么奸臣就会步步紧逼;如果主上对此不了解,凶猛的乱臣贼子会伪装成忠实的狗)––––––韩非子要树立君王的绝对的权威,哪怕他是昏君,臣民也不得冒犯他。
“探其怀,夺之威。主上用之,若电若雷”(探测臣子的意图,剥夺他的权势。主上使用杀伐大权,要象电闪雷鸣般迅速猛烈)–––––––臣民的性命不如狗,随时可能掉脑袋。朱元璋时,臣子上朝,都哭着与妻儿洒泪而别。
“群臣为学,门子好辩,商贾外积,小民右丈者,可亡也”(群臣推崇诸子学问,门客钟爱辩论,商人将财物囤积于境外,小民持械好斗的,就可能亡国)–––––––推崇学问,可能亡国,真是闻所未闻的文化专制理论。
“官职能够众求(靠党羽之众取得),爵禄能够货得(以钱财买到)者,可亡也”–––––––封建时代,官官相护,官官相托,是寻常事,俗话说:“朝里有人好做官”。买官鬻爵也是历朝历代的惯例。
“木之折也必通蠹,墙之坏也必通隙。然木虽蠹,无疾风不折;墙虽隙,无大雨不坏。万乘之主,有能服术行法以为亡征之君风雨者,其兼天下不难矣”(树木的折断必须是透过蛀蚀,墙的崩塌必须是透过裂缝。然而树木虽有蛀蚀,没有疾风是不会折断的;墙虽有缝隙,没有大雨是不会倒塌的。强国的君主,如果能运用法术作为急风暴雨去摧毁已有灭亡征兆的国君,那么兼并天下是不难的)––––––韩非子主“霸道”,认为,灭敌国必以急风暴雨,兼并天下必以强大兵势。他没有儒家、道家、兵家的心战、战胜而不失人心、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王道”思想。
“夫势者,非能必使贤者用之,而不肖者不用之也。贤者用之则天下治,不肖者用之则天下乱”“势者,养虎狼之心而成暴乱之事者也,此天下之大患也”––––––中国兵家强调“势”,法家也强调“势”,韩非子的学说是法、术、势三位一体。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治国的手段)具(具备)矣”––––––法家虽赏罚并用,但赏为表,罚为里。(古代)中国的法就只是刑法,没有保护人民权利的民法。
“赏莫如厚,使民利之;誉莫如美,使民荣之;诛(诛罚)莫如重,使民畏之;毁(叱责)莫如恶(厉害一些),使民耻之”––––––秦始皇、曹操、隋炀帝、武则天、朱元璋、朱棣、万历皇帝、雍正都继承了重刑峻法的传统。
“下君尽己之能,中君尽人之力,上君尽人之智”––––––封建时代只把人当作工具,“上君”也但是是利用他人之智而已,没有人尊重其人格。直到现代,咱们也还是追求“成才”,为人所用,或者成为“千里马”,为伯乐所赏识。
“亲戚妻子,质也;爵禄厚而必,镇也;参伍责怒,固也。贤者止于质,贪饕化于镇,奸邪穷于固。忍不制则下上,小不除则大诛,而名实当则径之。生害事,死伤名,则行饮食”(亲戚妻儿,可作为人质,加以软禁;爵禄丰厚,可稳住对方;相互制约,可束缚对方。贤者由于有人质而不敢有任何活动,贪婪的人由于有高官厚禄而使他的野心暂时得以歇息,奸邪的人由于有相互制约而无计可施。容忍有罪过的人而不加以制裁,臣下就会侵犯君上;小的奸邪不除掉,就会导致大的诛杀;罪名与罪行相符,就直接杀掉他;让他活着碍事,处死他又名不正言不顺,就在饮食中投毒而加以暗害)––––––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人马基雅维里的思想与韩非子如出一辙,他们都洞察人性恶的本质,提出了暴力和阴谋诡计的思想。但是,马氏比韩非子晚两千年。而且,马氏代表的是西方文化的支流,被人称为“罪恶的马基雅维里”,如今商业上“马基雅维里主义”是不讲信用、龌龊卑鄙的代名词,而韩非子在中国却一向代表了文化主流,中国政治文化就是儒法互补的。可见,中国人的暴力和诡计思想之源远流长。韩非子可谓不择手段,教人暗杀、下毒,反映了统治者的残忍。具有讽刺好处的是,韩非子教秦始皇施暴,自我最终也被秦始皇害死。这叫作法自
毙!法家的商鞅也是同样的下场。
“明主兼行上下,故奸无所失。伍、闾、连、县而邻,谒过赏,失过诛”(明君同时监视上层与下层,因此不会漏掉一个奸贼。使各级组织:伍、闾、连、县都象邻居,互相监督,告发坏人的就进行奖赏,放走了坏人的就加以诛罚)–––––从商鞅到韩非子,皆以连坐对付“奸人”,为后世所秘用。
“听不参,则无以责下;言不督乎用,则邪说当上”(君主听言不加以检验,就无法责求臣下的事功;不督促说话切合实际,邪说就会迎合君主)“明主之道,臣不得两谏,必任其一语;不得擅行,必合其参,故奸无道进矣”(明君的为君之道是:臣子不得有两种进说之辞,务必仅持一种;不得任意行动,务必合乎他的言论,这样,奸臣就没有空子可钻了)–––––要求臣下言行一致,以防巧言令色的谄媚之徒得势,这是人治的高招。法治社会这样的人就少多了,正因规章制度、法律、选民都在监督着你呢,一般来说,小人难成大气候。
“行义示则主威分,慈仁听则法制毁”(表彰个人品行,就分去了君主的威势;听信于仁义说教,就败坏了法制)–––––––韩非子把奖赏与树立自我的权威、道德教育与法制对立起来,因此,他走向了一个极端。
“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义成荣,不得以家利为功,功名所生,必出于官法”(英明君主的治国之道是,臣民不得因给私家谋利而得到功名,功名的取得,务必根据国家的法律)––––––赏罚务必全部出自君主,不得让大臣握有赏罚“二柄”,这是韩非子给君主的推荐。
“七术:一曰众端参观,二曰必罚明威,三曰信赏尽能,四曰一听责下,五曰疑诏诡使,六曰挟知而问,七曰倒言反事。此七者,主之所用也”(七术是;第一,从各个方面考察臣子的言行,第二,有罪必罚,以显示君王的威严,第三,对有功者赏赐讲信用,尊贤使能,第四,逐一听取臣子的主张,然后责求他们的功效,第五,用不确切的诏书诡诈地指使臣下,看他们是否忠诚,第六,明知故问,以考察臣下是否说真话,第七,故意颠倒着说、反过来做,以刺探臣下的实情。这七种方术,是君主经常用到的)––––––韩非子有“御臣七术”、“五术”等,林林总总,洋洋大观(参见《韩非子》),他可谓为统治者呕心沥血,竭尽了心智,可惜,统治者只用其术,不用其人,甚至杀害其人。
“明主之道;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英明君主的治国之道是;一个人不兼任其它官职,以防越位;一个官吏不兼管其它事情,以防侵权)––––––如何防止越权、僭位,是韩非子理论的核心之一。
“奸不容细,私告任坐使然也。”(再细小的奸邪行为都不容发生,这就是私人告密和连坐受刑所起的作用)–––––––明王朝皇帝领悟韩非子,大搞特务行经,建立了锦衣卫、东厂、西厂之暗探组织。
“不知而言,不智;知而不言,不忠。为人臣不忠,当死;言而不当,亦当死”–––––––把大臣往火上烤,言与不言,都有死的危险。因此,咱们说,传统政治是以性命冒险的政治,而现代政治则是大家共同遵守同一“游戏规则”的政治。
“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谋私利的歪门邪道)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谋私行为)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中国政治、文化都是否定“私”和“私利”的,而现代政治则是肯定、引导和监督私欲的。
“故明主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能者不可弊,败者不可饰,誉者不能进,非者弗能退”(因此,英明的君主按法律考核选拔人才,不让臣子予智自雄;按法律衡量功绩,不让臣子自视有功。人才不被埋没,过失不被掩饰,并不凭声誉决定进用,也不应诽谤斥退官员)––––––建立客观的功绩评价制度,不听信任何毁誉之辞,这对当今的人事制度有借鉴价值。可惜,人治的古代社会是不可能做到的。
“峻法,因此禁过外私也;严刑,因此遂令惩下也”(峻法是用来禁止过失、排除私心的,严刑是用来执行命令、惩罚臣下的)–––––––严刑峻法,断送了多少王朝,又害死了多少平民百姓啊!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律不会奉迎显贵臣子,就像墨绳不会避绕木头的弯曲之处一样)“刑过(惩罚过错)不避大臣,赏善(赏赐善举)不遗匹夫”––––––对于“外人”,能够做到“法不阿贵”,“不避大臣”;对于皇亲国戚,统治者的天平往往就倾斜了。
“一民之轨,莫如法;厉官威民,退淫殆,止诈伪,莫若刑。刑重,则不敢以贱易贵;法审,则上尊而不侵”(统一人们的行为规范,没有比法律更好的;整饬官吏,威慑民众,消除荒淫怠惰的行为,禁止欺诈虚伪的风气,没有比用刑更好的。刑罚重,低贱的人就不敢侵犯高贵的人;法律严,君主就受人尊重而不被侵凌)––––––(古代)中国的法制只是宰制、控制、弹压、屠戮人民的刑法,而没有任何保护人民权利的民法。
“人主使人臣虽有智能,不得背法而专制(违法而专权);虽有贤行,不得逾功而先劳(抢功而代劳);虽有忠信,不得释法(放下法律)而不禁,此之谓明法”––––––韩非子为统治者想方设法,绞尽脑汁,带给对付大臣的招数,最后自我也覆灭其中。
“安危在是非,不在于强弱;存亡在虚实,不在于众寡”––––––韩非子一向以“霸道”、“强权”称世,竟然突然讲究起是非、虚实来了。
“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术是藏于胸中,以处理各种事宜而且暗中操纵群臣的权术。因此,法越公开越好,而术则不好显露出来)“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权术就是,根据潜质授予相应的官位,按照名位而责求实际的功效,稳操生杀予夺的大权,约束群臣的有潜质者)––––––韩非子法家的核心是“术”,即阴谋权术。其术五花八门,堪称中国一绝。
“君无术则蔽(受蒙蔽)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手段)也”–––––权术是帝王所用的,法律是约束臣下的,自古而然。
“万乘之患,大臣太重;千乘之患,左右太信,此人主之所公患也”(万乘之君的祸患,在于大臣的权势太重;千乘之君的祸患,在于对左右太信任,这是君主所共有的患害)––––––中国社会的病症在于权势,中国人的病症在于不讲信用。
“夫龙之为虫也,柔可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若人有婴之者,则必杀人。人主亦有逆鳞,说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则几矣”(龙作为一种动物,柔顺时可骑着玩。但它的颈下长有一尺长的逆鳞,如果有人触动了它,就会伤人。君主也有逆鳞,游说的人如果能不触犯君主的逆鳞,则离成功差不远了)––––––有多少忠臣因触龙之逆鳞而亡!魏征、海瑞算是侥幸逃生的极少数人。彭德怀又如何?中国社会只能产生溜须拍马的人。
“是故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那里所谓的“奸”,主要指知识分子的活动。韩非子推荐对知识分子诛心灭迹。能够说,任何专制社会都要实行文化专制主义、文化法西斯主义。
“明君之因此立功成名者四:一曰天时,二曰人心,三曰技能,四曰势位”––––––韩非子只是主张利用民心以到达自我的目的,他多数状况下是主张违逆人心,实行强权恐怖统治的。
“圣人之因此为治道者三;一曰利,二曰威(威严),三曰名(透过宣传教育使得行为名正言顺)。夫利者,因此得民也;威者,因此行令也;名者,上下之所同道也。”––––––利为钓饵,威为威吓,名为欺骗人民。
“有令不听从,谓之勇。少欲、宽惠、行得,谓之仁。私学成群,谓之师徒。”–––––––韩非子反对儒家之“勇”、“仁”、“私学”,认为皆与法制背道而驰。
“上宜禁其欲,灭其迹。夫卑名危位者,必下之不从法令、有二心、务私学、反逆世者也;而不禁其行、不破其群以散其党,又从而尊之,用事者过矣。–––––––对于知识分子,韩非子主张“禁其欲”、“灭其迹”、“破其群”、“散其党”,实行文化灭绝政策。秦始皇、朱元璋、雍正得其道而行之。
“今不知治者必曰:得民之心。欲得民之心而能够为治,则是伊尹、管仲无所用也,将听民而己矣。民智之不可用,犹婴儿之心也。”–––––––把百姓看作“不可用”之“婴儿”,因此,不必“得民之心”,这说出了历史的真相。朱元璋何曾忌惮过民心?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或许是对的,但失民心者不必须失天下(民主社会另当别论)。
“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从道德角逐,到智谋角逐,再到强力取胜,人类社会愈加凶险。韩非子看透了社会的真相。
“赏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把人民当作动物,像训练猴子、海豚,只行赏罚而已。人民皆是没有尊严的。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文章会扰乱法度,思想会危及统治,言论会祸及安定,皆是专制者的逻辑。
“故行仁义者非所誉,誉之而害功;文学者非所用,用之则乱法。”–––––韩非子愚蠢地认为,仁义道德、文学文化皆与法制对立。
“其学者……其言谈者……其带剑者……其患御者……其商工之民……此五者,邦之蠹(害虫)也。人主不除此五蠹之民,不养耿介之士(指法术之士),则海内虽有破亡之国,削灭之朝(灭亡的朝代),亦勿怪矣”–––––––把学者、言谈者、商人都列入“邦之蠹”之列,因此,几千年来,知识分子、商人都抬不起头来,从来没有言论自由;也正正因如此,中国陷入了愚昧、贫困、落后、挨打
韩非子是中国战国时期(前475-前221)著名的哲学家、法家学说集大成者、散文家。他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带给了理论依据。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之后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带给了有效的理论依据,之后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联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对轻罪实行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因此,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这样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这也许是秦国军队战斗力强大的原因之一,灭六国统一中国,法家的作用就应肯定,尽管它有一些不足。
法家的思想简略说如下: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正因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因此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法家思想和咱们此刻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就应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咱们能够有选取地加以借鉴、利用。
韩非子有两个解释,一指人物战国末期韩国的哲学家、法家学家韩非;二指一本书,是韩非死后后人搜集其遗著,并加入他人论述韩非学说的文章编成的。
韩非(约前280-前233),是战国末期韩国[今河南新郑]的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有人说他口吃。
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之后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作为韩国的使臣来到秦国,上书秦王,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李斯妒忌韩非的才能,与姚贾一道进谗加以陷害,韩非被迫服毒自杀。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这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带给了理论根据。
韩非继承和归纳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务必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因此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就应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代替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带给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到达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带给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带给了理论根据。
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说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书中记载了超多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等。这些生动的寓言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凭着它们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韩非子生活于公元前3世纪,是战国后期韩国的王族,他口吃,不善言辞却善著书。
韩非子生活的时代,韩国国势日益削弱,他出于爱国心,屡次上书韩国国王,推荐变法,主张统治者应当以富国强兵为重要任务;但国王并没有采纳。于是,他根据历史上治国的经验教训和现实社会状况,写出了《五蠹》、《孤愤》、《内外储说》、《说林》、《说难》等十余万字的政治论文,辑为《韩非子》一书。他的这些论文在韩国不受重视,却传到当时的强国秦国,很受秦始皇的钟爱。秦始皇举兵攻韩国,韩国国王派遣韩非出使秦国求和,秦始皇留下他准备重用,当时任秦国丞相的李斯是韩非子的同学,深知韩非子的才能高过于他,出于嫉妒,于是向秦始皇进谗言诬陷他。秦始皇听信谗言,将韩非子投入监狱并毒死了他。
韩非子的主要著作《韩非子》是先秦法家学说集大成者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我的作品。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代表,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法家学说坚决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攻击主张“仁爱”的儒家学说,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专制主义极权统治的建立,韩非子的学说是颇有影响的。
韩非子的文章说理精密,文锋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比如《亡征》一篇,分析国家可亡之道达47条之多,实属罕见。《难言》、《说难》二篇,无微不至地揣摩所说者的心理,以及如何趋避投合,周密细致,无以复加。
韩非子的文章构思精巧,描述大胆,语言幽默,于平实中见奇妙,具有耐人寻味、警策世人的艺术效果。韩非子还善于用超多浅显的寓言故事和丰富的历史知识作为论证资料,说明抽象的道理,形象化地体现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对社会人生的深刻认识。在他文章中出现的很多寓言故事,因其丰富的内涵,生动的故事,成为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至今为人们广泛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