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右脑 2018-10-18 09:04
【真题展示】
阅读下面的材料,按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作文。
3月5日,东莞中堂大桥一辆大众轿车强行变道,被一辆比亚迪撞翻。比亚迪车主唐锦湘把行车记录仪拍摄记录的车祸过程放到了网上,一些网友把他拉近微信群,吹捧他做得好,赞扬他“干得漂亮啊”“就应该撞他”等,并向他求教经验。此后,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更近乎为比亚迪车主赢得了“马路侠客”的赞誉。但当唐锦湘在微信群发语音“如果不是全责我一般不会去撞,只要是对方全责我就会去撞”被翻出来之后,有人开始指责唐锦湘故意撞车、涉嫌蓄意谋杀,被大家赞扬的唐锦湘又成了大家批判的对象。最后唐锦湘后悔的并不是当时没有刹车,而是不该把视频发到网上。
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你就某一个或某一群人的表现,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得套作,不得抄袭。
【优秀作文】
以“暴”制“暴”违法违规
高三7班练艳婷
大众轿车强行变道,比亚迪蓄意将其撞翻,欲替“法”行“道”,伸张“正义”,而部分网友吹捧比亚迪车主。
无可置疑的是:大众轿车强行变道有错,理应受到制裁。但比亚迪车主简单粗暴地撞翻以作惩罚一举,可赞与否,需要商榷。我认为,比亚迪车主怀正义之心,应受赞赏;可其所行为“状似正义实非正义”之举,应被指责。
首先,民众不应逾越法律法规,独立行使监管这个社会的权利。作为一名优秀公民,最基本的在于遵法守纪,以契合当代社会呼吁的法制精神。设想一下,若民众皆心怀正义,却无视法规法律,以耿耿正义之心,“误”行非正义之举,如何带来一个法治正义的社会蓝天?
接着,民主不该“代行”政府之职——除恶惩罪。民众须知政府存在,自有其必要性与合理性,那就是让比广大民众更具备理性公平思维的政府人员运用比其自身更客观公正的法律法规处理社会中各类不合理的事务。民众主观意志易改,政府人员理性思维不可变,公平公正的法律不能缺,故而民众不该代行政府之职。
更重要的是,简单的以“暴”制“暴”之法,会加剧社会的冷漠化以及对“正义”这一价值观的扭曲化,使现今社会逐渐背离我们希冀渴求的民主法制的美好社会。我曾看过人们对抢劫犯拳打脚踢,曾听说过小偷被殴打入医院,这些屡见不鲜的事情里正义一定是正义吗?难道不是简单地以自我思维,籍道德价值的高度,粗暴地维护正义的反正义反法律的代表吗?
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受到也必须受到惩处,但不应也绝不能以简单的“民众形式”去处理。打击违法犯罪,应是一个体系,一个由民众监督、政府执行、法律法规作为保障的周密完善体系。当然,现今的这一体系并不健全,函待完善。
由此,可以得出的结论是:以“暴”制“暴”地惩办违法违规者的做法不应赞同,反当否定且拒绝。它不仅不能有效解决社会问题,更不能为我们带来一个美好的蓝天。唯有以“法”制“暴”,树立正确的“法制正义观”,方可为我们的社会带来一片澄澈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