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右脑 2014-05-05 09:24
合说(合叙、综叙)
合说又称(合叙)。前面提出两个或更多的人或事物,后面却合并起来叙述,励志名言。
或者说,一个语言成分(词、短语或句子)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并列成分相联合,如果并列成分独特与公用成分产生关联,这种结合方法就叫合说。
例如:
[1]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初中语文第六册第二十五课《出师表》)
[2]近古之世,桀纣暴乱,而汤武讨伐。(引自《韩非子•五蠹》)
[3]夫种、蠡无一罪,身逝世亡。(引自《汉书•韩王信传》)
[4]屦为履,缟为冠也,而越人徒跣剪发。(引自《说苑•反质》)
[5]在战争部署上,必须反对那种歧视敌人,因而平分兵力应付诸路之敌,甚至一路也不能歼灭,使自己陷于被动位置的错误的作战方法。
[6]看吧,由廓清的河水缓缓往上看吧,空中,半空中,天上,由上而下全是那么清澈,那么蓝汪汪的,全部的是块空灵的蓝水晶。(初中语文第一册十一课《济南的冬天》)
[7]江宁之龙蟠,苏州之邓尉,杭州之西溪,皆产梅。(语文第二册二十八课《病梅馆记》)
例[1]前句把绝对的两种人,(作奸犯科)和(为忠善者)等量齐观,后句的(刑)(赏)相承,分述应为:对作奸犯科者,刑;对为忠善者,赏。
例[2]分述的意思是:桀暴乱汤征伐,纣暴乱武征伐。
例[3]把(种无一罪,身死)跟(蠡无一罪,身亡)两个分辩构造综合在一起,省用了(无一罪)和(身)。
例[4]的分述是:屦是履之也,而越人跌行;缟为寇之也,而越人散发。(见《韩非子•说林(上)》)
例[5]如果分说,则成:在战斗安排上,必须反对那种鄙弃敌人,因此平分兵力凑合诸路之敌的过错作战办法,必需反对那种使本人一路敌人也不能剿灭的毛病作战方式。这样使紧凑的句子四分五裂。
例;如果分说,则成:……空中那么清亮,那么蓝汪汪的[6]半空中那么清亮,那么蓝汪汪的;天上那么清亮,那么蓝汪汪的;整个天是块空灵的蓝水晶。
例[7]假如分说,则成:江宁之龙蟠产梅,姑苏之邓尉产梅,杭州之西溪产梅。
合说与分说各有优点。合说(合叙)显得紧凑、简练,有助于构成争辩的气概;分说(分述)显得舒缓,清楚,有利于井井有条地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