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过自新的历史典故

逍遥右脑  2018-01-09 22:19

改过自新的

《·孝文本纪》载,汉文帝前元十三年(前167)五月,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淳于意没男孩,只有女孩五人。“其少女缇萦自伤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复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妾愿没入为官婢,赎父刑罪,使得自新。’” 此指改正过错,重新作人。亦作“缇萦上书”。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lxy@jiyifa.cn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研精的历史典故
下一篇:韩康卖药的历史典故

逍遥右脑在线培训课程推荐

【改过自新的历史典故】相关文章
【改过自新的历史典故】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