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右脑 2017-12-28 15:06
主父偃个人资料
中文名:主父偃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国籍:汉朝
所处时代:汉武帝时期
出生地:临淄人(今山东临淄)
出生日期:不详 逝世日期:公元前26年
职业:汉武帝时大臣
成就:向汉武帝提出了“大一统”的政治主张
代表作:《推恩令》
主父偃简介
主父偃(读音:yǎn)(不详?公元前26年),汉武帝时期大臣。临淄人(今山东临淄)。主父偃出身贫寒,早年学长短纵横之术,到中年,听汉武帝重视儒术,改学《周易》、《春秋》和百家之言。因此在齐受到儒生的排挤,于是北游燕、赵、中山等诸侯王国,但都未受到礼遇。元光元年(公元前34年),主父偃抵长安。拜见卫青,虽卫青多次向武帝引荐,但无结果。后直接上书汉武帝刘彻,当天就被召见,与徐乐、严安同时拜为郎中。因主父偃上书《推恩令》,尊立卫子夫为皇后,揭发燕王刘定国的不法行为,很讨汉武帝的欢心,不久后又迁为谒者、中郎、中大夫,一年中升迁四次,得到武帝的破格任用。并向汉武帝提出了“大一统”的政治主张。
主父偃生平简介
汉武帝为了加强皇帝的专制权力,在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官僚机构之外,另在宫中设立内朝。主父偃在内朝备武帝顾问,对当时的政治颇有影响。几次上疏,都能切中时弊。他认为,诸侯王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而为淫乱,急则合纵以反抗朝廷,对加强中央政令的推行不利。因此他向武帝建议,令诸侯得推恩分封子弟为侯,这样王国自析,诸侯王的权力也随之削弱。他还提出,徙天下豪杰兼并之家于茂陵(今陕西兴平东北),内实京师,外销奸猾,以达到强干弱枝的目的;以及设置朔方郡,以省内地转输戍漕,加强防御匈奴等建议。这些建议迎合了汉武帝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因此多被采纳。
元朔二年(公元前27年)主义偃被拜为齐相,揭发齐王奸事,齐王畏罪自杀。武帝以为主父偃曾胁迫齐王,加之赵王也使人告发其接受诸侯贿金,遂下令逮捕主父偃,后被族诛。田人隆主户宋代户口中的一类。凡属有常产的税户,都划为主户。其中一小部分居住于城镇,称为坊郭主户,根据房产等的多少区分为十等。乡村主户根据常产的多少划分为五等。第一、二、三等户也称上三等户或上户。一等户一般占田三、四顷以上,多至数十、百顷,南宋晚期的民户有的收租达到百万斛。他们同部分官户及坊郭户中的大商人组成大地主阶层。第二、三等户,也称中户,占田一般自一顷到三四顷之间,属中小地主阶层。在宋代,整个地主阶级约占总人口不过百分之六七,但所占有的土地,约占全部垦田的百分之五十至六七十。而其中占总人口不过千分之二三的大地主,占田达全部垦田的百分之四五十左右。被称为下户的第四、五等户和客户,为农民阶级。其中,第四等户以及部分三等户,一般占田三四十亩至五七十亩,属于自耕农民阶层,较为富裕的则属于自耕农民上层或富农。第五等户占田一二亩至二三十亩,所纳税钱在五百文以下,他们当中的大多数靠租佃部分土地为生,构成半自耕农民阶层。在宋代,自耕农民、半自耕农民约占总人口百分之五十左右,而所占土地仅占全部垦田的百分之三四十。按照国家规定,根据占田多少、户等高低承担国家的赋役;占田越多、户等越高,承担的赋役也就越重。可是由于大地主隐田漏税,规避差役,大部分赋役落在中下层地主,特别是广大自耕农民、半自耕农民身上。因此,自北宋晚期到南宋,中下户的产业日益缩小,其中不少第五等户变成了没有产业却承担赋税的无产税户,而大地主阶层则在土地兼并过程中更加膨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