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学习记忆方法

逍遥右脑  2017-09-21 20:42



2013年司法考试悄然来到我们身边,很多朋友已开始了新的征程。面对漫长的备考过程,繁重的备考任务,一味蛮干自是行不通的。好的学习方法和记忆方法可以让复习备考事半功倍,甚至决定你的成败,正所谓蛮干不如巧干。下面我就就和大家谈谈自己的备考心得,希望对大家2013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有所帮助。

一、学习方法
司法考试备考过程中,找到一个科学有效的方法非常关键,会使司法考试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的专家建议:把法学理论与真题结合起来学习;把重点法条与案例结合起来系统学习;把重点法条与试题预测结合起来学习。大家在复习过程中,也应主动把重点理论、重点法条、历年真题、案例与考点预测结合起来复习。

复习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1、注意新大纲。新大纲中的新增内容,是历年考试不能忽视的因素。
2、合理分配学习的时间与精力,有限的复习时间和精力不能平均分布。

3、要有针对性。把大量的时间花在从来没有考过的内容上得不偿失。司法考试在重点内容的考点上有较强的重复性,因此,在复习过程中一定要时刻保持对真题的了解,了解所复习的内容在历年考试中的出现频率。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老师常说,“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来年真题。”这可不是开玩笑噢!最好的方法是每复习一部分理论,就复习该部分的历年真题。例如,经济法学中的会计法、审计法;宪法学中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行政法学中的行政监察法;多年都未曾有考题,对此就应该用很少的时间。

4、把重点法条与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在一起来学习。许多法律条文只有与相关司法解释结合起来,才能真正理解该法条。而且历年的司法考试中司法解释的比重在逐年增加,有些法律的司法解释的考试内容已经超过法律条文。尤其是在司法解释对法律条文作出变更或限定的关节点上更要注意。

5、控制学习深度。司法考试对于民法、刑法、诉讼法已经走向精耕细作的时代,也就是说,其考试内容在很多时候都要求考生有相当的深度,需要对一个问题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而不像有些法律,例如经济法、宪法从直接对法条的简单理解就可以得到正确解答。而且,司法考试大量的题目是小型案例。因此,对难理解的重点法条,需要通过案例来解释和说明,这有助于考生深入学习难点,并培养解答案例题的习惯。

6、要采取开放式的学习方法。学习之中难免要碰上难题,有时可能是对法条把握不准、理解不透造成的,这就要和别人多交流,互相探讨,向名师求教。不要孤立地复习,苦背法条,貌似清净,实则闭门造车,会将许多疑问带至考场。和其他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一起复习,既可以相互提高,又可以相互鼓励,这也不失为复习的良方。

二、记忆方法
司法考试的法条数以万计,考点密集,其记忆难度可想而知。因此给大家推荐几种方法:

1、及时记忆法。遗忘规律是先快后慢,因此,复习频率应是先密后疏,并尽量缩短复习周期,以防战线太长,看了后边忘了前边。

2、交叉记忆法。适时变换复习内容,如两个部门法之间切换复习,或者上午看书,下午做题。

3、两头记忆法。就是利用早晨没有前摄知识的影响,进行新知识点的记忆,晚上睡前对一天所学内容进行复习,可以采用睡前回忆的办法。

4、图表记忆法。如诉讼法中,各种期间极易混淆,可以采取列图的方式巩固记忆。印象中独角兽司考网校徐金桂老师图表式的讲义简单明了,十分好用。

5、分阶段循环记忆。司法考试所涉及的法律部门庞杂、法条繁多,全部记住则既是不现实也是没必要的事情。因此,在对基础知识系统复习一遍的基础上,着重加深对法条的理解和记忆:

第一步,对部门法加以分类,哪些属于全部记忆,哪些属于部分记忆,哪些可以不用记忆(对于考分极少而内容又庞杂的部门法,如果时间有限,笔者主张予以放弃);

第二步,对于需要记忆的内容也应作主次之分。主要内容需要理解记忆,可以多用些时间和精力反复记忆,次要内容则可根据具体情况分摊时间和精力;

第三步,在临考前需要逆向复习,也就是先简单复习次要内容,然后再根据考试时间与考试内容复习主要法条,这样可以保证考试时所记忆的内容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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