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教案
逍遥右脑 2014-02-06 09:06
第一框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目标:
知识目标:初步了解人格权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了解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方式;明确每个公民都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生命和健康。
能力目标: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逐步形成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能力,如果受到伤害能运用法律武器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热爱生命,珍惜自己的生命,关注自己的健康;尊重生命,尊重,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尊重权利,增强法律意识,远离暴力。
★ 重点和难点
重点:什么是人格权?怎样用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手段:多媒体课
★课前准备:
教师准备:了解学生对“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等相关内容的已有认识,加强教学的针对性;调查学生对此部分内容有何疑问,以便有针对性进行讲解;相关知识的贮备和拓展。如:有关人格权、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等相关内容;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教材内容,围绕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确立本课和各框的教学主题;收集相关的案例与素材。
学生准备:向老师提出自己在“人格权”方面想要了解的问题;反思自己是如何行使生命健康权的;反思自己是否有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收集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相关案例。
★教学方法:讲授法、阅读法、设疑讨论法、体验教学
★授课过程
导入新课:
引言导入,学生阅读引言中的3个情景,简要回答引言中提出的两个问题。之后,请学生说说自己也有这方面的经历,在这个方面还有哪些疑问。(增强教学针对性,激发学生兴趣,利于教学。)
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珍惜生命,维护健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
新授:板书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第一框 生命和健康的权利
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一)看图例案例回答问题:
1、请同学观察三副图,编一个情景剧本。恶作剧的可以让学生表演;
2、补充最近煤矿爆炸新闻(北京讯)就在中国总理温家宝强调煤炭生产安全之际,山西却发生煤矿爆炸事故,吕梁交城县煤矿在3月8下午6点半左右,发生瓦斯爆炸事故。至9日下午3时为止,已确认有16人死亡,11人仍然下落不明,伤者6人已送医院抢救。事发当时井下有83人工作,54人成功脱险。中国有三分之一的煤炭产于山西,山西也因矿难频发而出名,官方数字显示,2004年各类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75起、死亡497人。
2、以上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 (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人格权的重要性
(三)相关链接 人权知识
(四)人格权的构成及其特点
特点:在我们的生命历程中,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
(五)相关链接 封建和新中国对于人格权的维护情况
(六)生命健康权的地位——首要地位
(七)相关链接 健康和其他利益的比较(请学生齐读后,谈对健康问题的看法)
(八)通过对书本三个情景问题分析,引出人身自由权
1、分析三个情景,提问上述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
2、了解人身自由的作用、具体内容、侵权行为
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一)分析雇佣童工的案例
1、阅读案例
2、提问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
(二) 未成年人的生命受法律的特殊保护的具体法律条文(引导学生寻找现实生活中有哪些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违法行为,并共同讨论作为未成年人受害者应如何依法维权。)
(三)相关链接 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规定以及雇佣童工的危害
(四) 国家法律(提问哪些法律?)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小结:通过这节课的学习,大家有什么收获和体会?(初步了解人格权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了解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方式;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逐步形成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能力,如果受到伤害能运用法律武器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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