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右脑 2017-05-15 13:00
凡事总有利弊,应该权衡得失。教幼儿识字,也许更是利弊游移的事,也就更应当慎之又慎。
我们说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那么,古人长期摸索的经验,总结的规律,我们不该轻易否定。神农辨百草,当非一日之举,当非一时之见。古人对自然界的认识也许很肤浅,但是对于自身的了解,如七经八脉,一至于耳穴分明,其深入程度,足令今人叹服。古人既然将启蒙定在7岁之后,必然有其道理,不可不察。近代,西方科技迅速发达,学其先进,科学地将入学年龄定在六岁,应该视为儿童文字学习的最佳年龄,其实不宜再早。我儿两岁即好滑冰,早已玩得不错了,但如今三岁半,仍难以教其滑冰,我倒是时时告诫自己,适可而止,孩子该学的东西太多了。
正因为孩子该学的东西太多了,所以,幼儿早期认知,应丰富多彩,同时照顾身心发育。文字背后所展现的固然丰富多彩,文字本身也是具体形象的,但是系统的文字学习,则是繁复并且枯燥的,即使最有效的调动起孩子的兴趣,也必然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试问那些成功的家长,你为此而付出了多少?孩子又因此而失去了多少?当孩子6岁以后,背上那个沉重的“小"书包,别的孩子必可掌握你提早授予孩子的东西。之前该享受的,该掌握的,你又拿什么去给你的孩子弥补?
幼儿识字极易将父母引入歧途。
过早的教孩子认字,弊端极多,但数其三:既有的成就,容易令人越走越远,最终演变成以一种强制的手段,过早地框定孩子的一生,此其一;令那些在早教问题上不知所措的父母,提供心理的归宿,使丰富但又艰难的全面教育,变得单一易行,此其二;仅就智力开发而言,幼儿识字显然是一件事倍功半的事,此其三。幼儿的大脑发育时不我待,实在应该找些丰富而又让孩子易于接受的内容,来“实践”早期智力开发,——在此,我没有用“实现”这个词,因为我们谁愿界定目标,谁又能界定目标?
我希望我的孩子成功,一旦不成功,我希望她是幸福的,即使不幸福,至少也要让她是快乐的,我决不侵占孩子的童年,牺牲孩子的童趣,一赌“我”未知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