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右脑 2017-01-09 22:26
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儿童尽不到正确引导的责任,也构成对儿童的虐待。昨日上午,由全国妇联主办的“预防虐待与忽视儿童”国际培训班在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开班,来自美国、日本、菲律宾等国家的专家和国内儿童教育专家及各级妇联组织官员近120人参加培训,来自美国华盛顿大学社会工作学院的康特(JohConte)教授从儿童虐待的最新定义及发生和影响对当前世界范围内的儿童虐待问题进行了深刻诠释。
儿童虐待就是父母或任何其他看护者(即具有照顾责任的人),重复、持续对儿童施与身体、精神和性方面的虐待。对儿童的忽视是父母或任何看护人持续性不能给予孩子提供必要的照顾和保护,包括充分的衣、食、住、行、医疗督导、关爱和正面的就学经验。主要有身体忽视、精神忽视、教育忽视。
很多成年人认为不对孩子打骂,给他尽量多的关爱,甚至孩子可以为所欲为,就尽到了作为家长的责任,其实不然,曾经有过多少例子就是因为长期娇惯,认为什么都可以做,到最后走上绝路。康特教授表示,家长应该能够做到持续性地给予孩子提供必要的照顾和保护,包括充分的衣、食、住、行、医疗督导、关爱和生活上科学、正面的引导,否则也是对孩子的一种虐待。
另外,在儿童虐待问题中,对儿童的性虐待日益成为一个普遍且令人十分担忧的问题。从2000年9月至2005年,仅陕西省妇联受理女童性侵害案件投诉30余起,其中有多起为侵害时间长,侵害人数、次数多,社会影响大的恶性案件,涉及14岁以下受害女童8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