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右脑 2016-09-22 10:31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这个科学论断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强调了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的原则,对于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好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对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党性原则是党的政治属性的集中体现
党性是一个政党的政治本性和特性,是其阶级性的最高和最集中的表现。不同类型的政党因阶级性质不同,其党性的内涵、表现和要求各有不同。资产阶级政党为了掩盖其阶级属性、政治目的和利益诉求的偏狭性,总是刻意回避自己的特定党性,标榜所谓的“非党性”“无党性”“超党性”和“全民性”,谎称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实际上代表的是少数人或利益集团的利益和意志。
马克思主义政党从一开始就公开表明自己的党性,明确宣示自己是代表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对党性问题历来有着高度的政治和理论自觉,成立伊始,就公开申明自己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其政治目标是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以实际行动深刻诠释党性的内涵,不断发展和丰富党性的内容。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以及党自身的变化,对党性作出了更科学、更完整的表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高度强调坚持党性原则,再次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党性原则的高度自觉。
二、人民性是党的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
人民性的问题,归根到底是一个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立场的问题。对一个政党来说,为什么人的问题,就是立足于哪个阶级的立场,替哪个阶级说话、办事和服务,代表哪个阶级的利益和意志,也就是这个政党的根本宗旨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作为这个运动领导者的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立党为公,还是立党为私,是区别无产阶级政党和资产阶级政党的根本标志。
坚持人民性原则是落实党的宗旨的重要体现,是贯穿于党的发展历程的一项根本原则。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自创立之日起,就把人民群众视为历史的主体、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真正的英雄,并把这个观点贯彻落实到自己的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和工作路线当中,形成了人民性原则。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共产党所从事的一切工作,归根到底是为人民服务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和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并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最高标准。9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对自己的根本宗旨始终坚持、毫不动摇,这正是党能够始终获得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的重要原因。
三、全面准确把握党性和人民性的内在一致性
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内在本质,是工人阶级政党制定理论、路线、政策并付诸行动的根本要求。由此,党性和人民性的关系问题,是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根本问题,也是党领导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根本问题。
党性同人民性的内在一致性,是由党的阶级性质和政治立场决定的,是由党的政治地位和历史使命决定的,是由党的根本宗旨和政治路线决定的,也是由人民的意志和愿望决定的。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党的利益,除此之外党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人民群众的立场就是党的立场,就是党的政策的立场,除此之外党没有需要坚持的其他立场,人民群众对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就是党的历史使命和执政活动的明确目标。从根本上说,站在党的立场上就是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坚持党性也就是坚持人民性。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条件下,坚持党性与坚持人民性是一致的,这就决定了对党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是一致的。坚持党性就是坚持人民性,坚持人民性就是坚持党性;党性寓于人民性之中,没有脱离人民性的党性;人民性是党性的体现,没有脱离党性的人民性。对党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对人民负责就是对党负责。只有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或借口对下负责而不对上负责,试图割裂对上与对下负责、对领导与对群众负责、对党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在理论上是极端错误的,在实践上则是极其有害的,必须努力加以澄清和纠正。
四、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必须贯彻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原则
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是党领导的人民的事业,哲学社会科学界是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阵地、重要战线,必须始终如一地贯彻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
首先,必须坚持党对哲学社会科学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和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从政治方向、学术导向、科研课题、机构设置、人才培养、物质保障等方面关心和支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党和国家关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发挥好党和人民事业思想库的作用。
其次,必须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贯穿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全过程,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指导研究的能力。同时,要紧跟时代和实践发展步伐,深入探索、研究和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实践所提出的新课题,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为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宝库作出新贡献。
再次,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坚持党性原则,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正确方向。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要善于以精深的学理为基础,深入研究、阐释、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进行斗争。同时,要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鼓励学术自由和学术创新,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大量成长,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体系和学术话语体系,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
最后,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学术立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回答和解决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提出科学的、有说服力的理论分析和对策思考。在此基础上,不断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发展着的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不断把党带领人民创造的成功经验上升为理论,实现理论创新成果的“马克思主义化”。
总之,哲学社会科学界要通过贯彻落实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的原则,实现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