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热点:下属犯事领导“倒霉”,不冤!

逍遥右脑  2016-09-19 14:36

下属外出考察途中去景点玩了一圈,回来后党支部书记、局长被诫勉谈话;单位给职工发放购物卡,党组书记、局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下属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作为一把手的党委书记被诫勉谈话 翻看中纪委网站最近发布的每周通报可以发现,下属犯了事,领导被问责的案例不在少数。?

也许有人不解,下属犯事,一把手为什么总跟着倒霉。因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除了党委要负主体责任外,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更要在其位、谋其政。这是政治责任,更是政治纪律,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失职渎职了,自然就要受到追究。正如习总书记所说,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党委书记要在其位、谋其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

但长期以来,不少工作在讲到领导责任时,往往是一种形式,一种表态,一种托词。一旦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错误、问题,只是处理具体办事的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却好像与此无关。于是,群众每当听到某个领导在面对失误、差错、各种问题,表示自己负有一定领导责任这类貌似严肃、肯定的言辞或姿态,往往不觉失笑,不当一回事。因为往往从处理结果来看,其实他什么责任都没有。

这种只讲权力,讲地位,讲待遇,而不讲责任的现象,造成有的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有的对错误思想和作风放弃了批评和斗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致使一些单位出现怠于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乱象,上班赌博打牌等庸、懒、散的坏习气和坏作风屡禁不止,甚至一些领导干部自己说一套、做一套,带头搞腐败,带坏了队伍,带坏了风气。而群众的合法利益遭到侵害,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后,对领导者或决策者而言却基本没有影响,倒霉的是老百姓,最终是广大群众为他们的管理不严埋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是关键。一把手作为一个部门或者一个地方的统帅和灵魂人物,就是这个地方和部门的权力中心,当然也应当成为责任的中心,自然对本地区、本部门全面建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下属犯错,损害行政机关公正形象,损害群众利益,要承担责任的不仅仅是直接责任人员,主要领导也应负管理不严、决策失误的领导责任。如果平时管理稍微严格一点,真正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去要求,一些党员干部就不至于一步步从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

领导就是责任。有权必有责,权力和责任义务是对等的。只有实行责任倒追制度,在领导干部的头顶高悬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才能让权力者时刻牢记自己身上所肩负的担子和责任,不断强化担当意识,面对矛盾时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失误时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时敢于进行坚决斗争。以真正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群众负责的精神,做到严于律己,守土有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头者、执行者和推动者。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lxy@jiyifa.cn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五个方法助你梳理知识体系
下一篇:总结高考政治二轮复习以人大为核心的知识要点

逍遥右脑在线培训课程推荐

【时政热点:下属犯事领导“倒霉”,不冤!】相关文章
【时政热点:下属犯事领导“倒霉”,不冤!】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