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右脑 2016-08-09 11:02
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积累不断创新的过程。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初二下册政治第一课知识点: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 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3. 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公民是法律概念,是只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和承担义务的人。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4. 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
5. 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6.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7.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8.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9.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滥用言论自由是法律不允许的。具体说来,言论自由要受到法律的两方面限制: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10.如果随意行使其权利,不仅回破坏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而且违法行使权利的人还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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