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右脑 2016-07-05 08:50
中国古代道德教育视个体道德品质的培育为道德教育的首要任务,由此形成了一套完善的道德教育理论。这种道德教育理论在实践中的最好运用是在书院中。其中某些理念和方式,对于今天的德育仍有一定的现实启示意义。
其一,“明人伦”的核心目标。所谓“明人伦”,就是明确如何做人,如何待人接物,如何安身立命,如何为自己定位。其核心是树立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和完善人的内在道德品格,使人在日常生活中能恰当地处理好各种关系,进而确立积极的人生态度,以促使整个社会达到一种和谐有序的良好状态。宋代到清代的书院,书院老师通过传授“圣贤之道”,希望生徒能够“尊德性”、“明人伦”,塑造理想人格,提高应对世事的能力。为了实现书院个体品德培育的核心目标,书院老师提出了“明道”、“传道”的办学宗旨和德育为先、以德育人的教育理念,希望“立书院以救学校之失”,并精心设置了书院教育的课程体系,对教学内容的选择做了严格的规定。尽管不同时期不同书院选择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有所不同,但它们都以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以及日常生活中各种待人接物、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为设置课程的依据。 其二,环境育人的独特理念。对于个体品德培育来说,环境对其活动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足以说明环境对人的道德品质影响的重要性。基于这种认识,书院老师非常重视书院的环境建设,把优美的教育环境作为实施品德培育的要义,通过环境陶冶生徒高尚的道德情操。书院的选址注重自然环境的淡雅幽静,书院的建筑风格和文化意蕴方面非常注重反映或体现文人、贤士的建筑观念和美学情趣,书院特别重视通过装饰来营造“文以载道”的人文环境,书院大都通过命名题额、嵌碑立石、悬挂楹联等举措装饰书院,其内容饱含了大量人生哲理,对生徒具有强烈的教化作用。在朴实、典雅、庄重的氛围中求学,更能唤起书院生徒修身养性的内在迫切感,除去浮躁烦扰惶然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