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学习的机会
逍遥右脑 2013-03-28 21:50
珍惜学习的机会
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1、培养学生珍惜自己的受教育机会,履行自己的受教育义务的意识和决心。
2、帮助学生树立终身学习观,培养学生自觉学习的态度。
3、引导学生认同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4、使学生认识到,接受教育既对个人成长和家庭有利,也对国家和社会有利;既是道德责任也是法律义务。
能力目标:
提高学生依法维护自己受教育权的能力,增强学生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自觉性。
知识目标:
知道受教育权受到侵犯时要采取各种合法方式予以维护;明确履行受教育义务的主要内容。
重点
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教学难点
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教具准备
CAI辅助教学
时安排
一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
通过上节的学习,我们知道了受教育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让每个孩子接受教育,尊重每个孩子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既是对孩子负责,对孩子的家庭负责还是对社会负责,但同时我们也要珍惜自己学习的机会。
板书: 第二框 珍惜学习机会
一、维护受教育的权利
1、受教育权利不容侵犯
〔活动一〕
学生自编小品《买菜的女孩》
(背景:菜店。人物:父亲和女儿小梅)
父亲:你瞧你那样儿,还念书呢!能念出个啥名堂?能念出个金娃娃?
小梅:(不高兴地,一边整理菜一边说)除了钱你还知道什么?我们老师说了,我有受教育的权利,你不让我念书,就是你的不是。
父亲:你们老师懂个啥?女子无才便是德,做生意赚钱才是理,你能念个初二就不错了。
小梅:做生意?人家张明的家长不也做生意?但他爸爸妈妈仍让他念书。
父亲:你懂什么?人家是男孩,应该多读书,你一个女孩子,都14岁了,早晚都是人家的人,还不如帮帮家里的忙。
小梅:女孩子咋啦?女孩子就不能念书吗?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
父亲:错了,那是时代不行了。男女才一样。
小梅:(气愤)你……唉!
教师问:
(1)小品故事中父亲的言行正确吗?为什么?
(2)假如你是小梅,你打算怎样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3)假如你是小梅最要好得的同学请你给她出个主意帮助她解决遇到的困难?
学生回答略。
教师:小梅父亲的作法是不正确的,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假如你是小梅,你会怎样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呢?
(学生自由讨论,教师分析学生可能出现的四种解决问题的思路,并出示投影。)
教师提问:小梅有四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可以选择,你认为哪种方法最佳?
(①听爸爸的话,放弃读书;②离家出走;③找老师、亲戚帮忙;④状告爸爸,讨回读书权。)
教师归纳:选择第①、第②种可能都会导致小梅失去受教育权,小梅将会终身后悔。因此,均不可取。选择第③种,在老师、亲戚的帮助下,小梅有可能继续读书,实现自己的读书梦想,这是最佳结局。
教师:通过同学们的集思广益我们找到了不少帮助小梅的方法,那么在这些方法中,哪些是诉讼方法,哪些是非诉讼方法呢?
学生回答略
教师:寻求老师、亲朋好友、当地教育部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帮助等是非诉讼方式,到人民法院起诉父亲属于诉讼方式。
〔活动二〕
CAI:漫画《新读书无用论》
(1)漫画中的父母和私人老板的做法受否侵权?侵犯了什么权利?(2)如果是自己自愿中途辍学,是否合法?
学生:(略)
教师: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侵犯受教育权的行为时有发生,当我们的受教育权受到侵犯时,可以采用非诉讼或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在我们享有受教育权的同时,我们还必须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因为维护权利和履行义务实统一的。
〔活动三〕
材料一: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报告中说:“从2005年起免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
材料二:教育部发布的《中国全民教育国家报告》称,2004年中国继续加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盲工作,“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3.6%,西部12个省(直辖市)已按安求全面推进“两基’的实现。
教师问:你从国家增加对教育的经费投入的材料中感悟到了什么?
学生(略)
教师:通过材料中的对比,我们发现现在我国的教育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国家经济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更多受教育的机会,但是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在大国办教育、普及义务教育很不容易,在生活中父母辛勤劳动供养子女读书也不容易,我们要珍惜学习机会,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板书: 二、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板书:1、珍惜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
〔活动四〕
CAI:漫画《抗议》
教师:观察漫画回答下列问题:
(1)漫画《抗议》反映了我们学习生活中的一种什么现象?
(2)你是如何看待漫画中的不同的观点?
学生1: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学生2: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中途辍学。
学生3: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
学生4: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学生5:到了法定年龄要按时到学校就读。
教师:同学说了很多我会怎么做的方法,一切归根到底就是要求我们在学习过程中要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坚持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
为了自己的发展,更为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我们一定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为中华民族的腾飞而努力学习。
板书:2、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应履行的义务
(1)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2)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3)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活动五〕
材料一:调查资料表明,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的致富程度与其化程度成正比。化程度高的,致富门路多,致富速度快;化程度低的,往往致富无门,或致富较慢。
材料二:我国目前25岁以上劳动人口中受过高中、中职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只有18%;接近9亿的劳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7.4年,还不到初中二年级水平。提高25-64岁劳动人口的化素质是终身教育体系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1)未的人生中我们最不能放弃的是什么?
(2)为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我们应该做什么?
学生回答(略)
教师:生命不息,学习不止。社会在发展,我们不能停滞不前,应该积极创造条,接受更高程度的教育,必须要终身学习,活到老学到老。
板书:3、终身学习
堂小结:
初中阶段是人的身心和智能发展最为迅速、最为显著的时期,也是掌握知识、塑造自我的黄金时期,珍惜我们的学习机会,认真履行受教育义务,为自己、为家庭和国家终身学习。
堂反馈:
CAI:
秦春梅,家住湖北省随州市郊。她参加了2000年高考,但始终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高考几个月后,秦春梅南下打工。次年,秦父从一份报纸上得知,女儿被武汉某师范学校录取。后其父母终于在她的班主任那里找到了录取通知书,通知书上要求秦春梅于2000年9月15日报到。此时离报到时间已过了9个月,其母校虽为秦春梅出具介绍信,可是该校未能批准。因为学校未按时送达通知书使自己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秦春梅非常气愤。2001年8月,秦以侵犯自己受教育权为由,将母校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责令母校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学校未按时送达通知书的行为侵犯了秦春梅的什么权利?
(2)国家维护公民的受教育权有那几种方式维护?
(3)秦春梅的维权行动给我们什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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