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七宗罪之一——遗忘是如此之迅速:记忆的易逝性

逍遥右脑  2010-03-01 11:39

我的记忆力经常使我很惊讶,虽然往往都不是在好的方面。我最近就重新看了一本曾经在13年前读过的一本书,这本小说是我非常喜爱的一个作家写的,不但文笔生动,并且故事也十分吸引人,情节扣人心弦。

尽管如此,我现在对当年头一次看这本书的事却没有一点印象了,几乎所有有关这本书的记忆都在这几年里烟消云散。其中的情节、大部分人物和任何场景我都记不得了,唯一还模糊的记得小说主角的名字,不过我也不敢确定这个名字是不是我杜撰出来的,毕竟其它关于这本书的任何内容我都记不得了。

这就是为了说明我们今天要谈到的由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Daniel L. Schacter所提到的记忆七宗罪中第一宗:记忆的易逝性所援引的一个例子。易逝性在短时记忆和长时记忆过程中都会出现。从心理学的角度上说,短时记忆就是你思维中正在思考和加工的信息,并且也仅仅是这些信息(好似内存)。而长时记忆则是那些贮存在记忆中并且在将来用到的时候进行提取的信息(好似硬盘)。研究结果表明这两种记忆模式在经过相应的时间之后,都会变得非常脆弱易逝。

短时记忆:迅速的遗忘 一个有关于迅速遗忘的经典实验是Peterson和Peterson在1958年进行的。他们要求被试去记忆一个三个字母的无意义词组序列(如BCM),然后以3秒为一时间差,分别记录3、6、9、12、15和18秒的不同间隔时间之后,被试对这个三字无意义词组的回忆程度。 被试在这个测试中表现的惊人的差,当时间间隔仅为6秒的时候,被试就只能回忆出来平均一半的词组序列,而当时间间隔时间为12秒的时候,被试只能回忆出来不到15%的词组序列,18秒的时候被试几乎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了解更多此实验内容请点击) 这个实验很清楚的向我们展示了在短时记忆中,信息遗失的速度有多么快。所以或许我原先读的那本书仅仅是读过了而已并没有入脑子。毋庸置疑,书中的大部分内容的确是这样,不过也肯定有一些内容我的确还有一些印象。否则我也不会能耐心的读完故事而是每次翻开扉页就作罢了。 长时记忆:缓慢的遗忘 这本书的一些内容很可能进驻了长时记忆系统,那么究竟是哪种加工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着长时记忆的信息保持呢?事实上我们对于自身究竟在长时间段后如何遗忘的相关问题知之甚少。13年对于一个等待验证我是否还记得书中细节的实验而言实在是太过于漫长。 然而,相关研究也向我们暗示遗忘似乎遵循着一个幂函数的数学规律。这意味着在最初的几天我们遗忘的速度是最快的也会忘掉大部分信息,而随着时间迁移,我们遗忘的速度就渐趋平缓了。(其实主要说的就是著名的艾宾浩斯曲线,详见此处) 贮存,检索和复述 当然并非所有的记忆信息都以同样的方式记住的,所以我们不能回忆出信息的原因也是各种各样的。可以肯定的是,一些心理学家认为我们从来就没有遗忘过任何信息,他们认为或许我们的记忆一直存在,只是我们不再能提取而已。 线索也是找寻记忆的一种重要因素。刚涂的油漆味道或许就使我们从尘封的记忆中回想起少时在雨中泛舟的情景。相反的,一些经历也可能影响特定记忆的提取。比如父母对于我们儿时的一些不好的行为发了大脾气,这很可能导致我们根本无法回忆起当时我们究竟做了什么。 如果我们不经常的提取那些记忆信息,它们就会慢慢的消退了。对于记忆的检索和复述是有助于记忆信息的存储的。不过有趣的是,直到现在也没有可靠的证据表明那些不检索或者复述记忆信息的人随着时间流逝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或许我们的记忆确实从来没有消失过。 消逝和遗忘 但是即使我读那本书的记忆还存在,它也被掩藏的很深了。尤其是当我重新读这本书的这件事应该是帮助我回忆的重大线索。可能我们确实彻底忘了,或许可能只是我记不清了,实际当时我并没有读过这本书。随便是什么吧,或许在13年后我又会重新喜欢上这同一本书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lxy@jiyifa.cn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我的记忆方法的原理:放下我们的认知图式
下一篇:对记忆术误解的症结到底在哪里

逍遥右脑在线培训课程推荐

【记忆七宗罪之一——遗忘是如此之迅速:记忆的易逝性 】相关文章
【记忆七宗罪之一——遗忘是如此之迅速:记忆的易逝性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