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右脑 2016-05-06 09:08
开国大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是指1949年10月1日在北京(前称北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而举行的仪式,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此后定10月1日为国庆节。
新中国成立的条件:
1、人民解放战争已在全国范围内取得基本胜利;
2、国民党反动政府已被推翻;
3、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和毛泽东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为新中国的成立奠定了理论、方针和路线基础;
4、全国人民热烈拥护在中共领导下成立中央人民政府。
开国大典历史背景:
中国的第二次国共内战进行到1949年下半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已控制了大部分的中国大陆土地。9月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与社会各界人士在北平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会议决定建立一个国家名称不同于中华民国的新中国,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个新国家的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定于1949年10月1日举行建国仪式。
9月21日,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开幕式上宣布:“我们团结起来,以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大革命打倒了内外压迫者,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了。”
开国大典事件意义:
1、国际:
壮大了世界和平、民主和社会主义的力量,鼓舞了世界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争取解放的斗争。表明中国终于是一个自主的国家了,表明中国人民可以从东亚病夫成为龙的传人。
2、国内:
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中国结束了一百多年来被侵略、被奴役的屈辱历史,真正成为独立自主的国家,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成为了国家的主人。
新中国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