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右脑 2016-03-06 12:00
女孩一开始是不愿意让我们采访的,所以只好选择提审的方式。她告诉我们她已经被采访过一次了,是CCTV2套的记者来的,答应她把她的脸遮挡住,但播出的时候还是有很多镜头把她暴露在屏幕上,看守所的管教告诉她,自己都快成名人了。这样赤裸裸的揭露在一个17岁孩子的心里会蒙蔽上多大的阴影?她在以后面对这个社会的时候会承受多么巨大的压力?这都是无法估量的!
CCTV2的记者,你们心里怎么想的,难道把脸露出来就能让你涨100块钱薪水?手里有摄像机和话筒就可以任意影响一个孩子的前途?就因为是未成年人还不懂得保护自己你们就忍心在他们心里留下一道道疤痕?你们领导审片的时候就没看到孩子哭泣的脸?你不知道你们节目面向的是全国的观众?往大里说,你懂不懂法律?中国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你知不知道你也在违法?
说到这里我已经不能再说下去了,再说下去情绪真的是很难控制了,恐怕真要有骂人的话了!我是很希望这个帖子能被更多的人看到以及宣传,让更多的未成年人能在误入歧途时首先保护好自己,在这里希望看到的朋友帮忙分享一下,也算我们对社会尽一点绵薄之力!
上篇日志里的案例已经被播放了,已经造成对这个女孩的巨大影响,我都很希望女孩在法庭上对CCTV2的这个记者提起诉讼,要求赔偿!CCTV的新闻工作者们,希望你们能真正认识你们所处的位置和高度,给社会创造价值的同时,也不要在我们心里留下创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