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英雄事迹:刘胡兰

逍遥右脑  2016-03-03 09:24

   ?刘胡兰,原名刘富兰,1932年10月8日诞生于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一个中农家庭。母亲早亡,父亲刘景谦续娶胡文秀为妻。胡文秀将刘富兰名中的“富”字改为自己的姓氏“胡”,从此更名刘胡兰。继母踊跃投身于妇救会工作,并十分支撑刘胡兰参加革命。

  刘胡兰8岁上村小学,10岁起参加儿童团,被选为村儿童团长,率领搭档站岗放哨查路条,侦查敌情,运送兵器弹药等。1945年1月,加入了西社夺粮战役,同伙伴们扛粮装车,众口称颂。同年10月,背着家人只身到汾河贯家堡,参加了妇女培训班,被选为小组长,潜心学习。在当地召开的反霸大众大会上,登台发言,揭穿跟怒斥恶霸地主残害国民的罪恶,受到区里表彰。结业回村后,担负村妇救会秘书,组织妇女办冬学,辅助烈军属解决艰苦,支前和慰劳军队等。

  1946年春,县里下达200斤纺棉花义务,限期20天实现。她带领妇女日夜苦战,提前2天完成,获全县第一名。1946年5月,刘胡兰调任第五区“抗联”妇女干事;6月,刘胡兰被接收为中共准备党员,并被调回云周西村引导当地的土改活动。1946年秋,公民党军大举进攻解放区,文水县委决定留少数武工队坚持奋斗,大量干部转移上山。当时,刘胡兰也接到转移通知,但她主动要求留下来坚持斗争。这位年仅14岁的女共产党员,在已成为敌区的故乡往来奔忙,机密动员群众,配合武工队打击敌人。

  1946年12月的一天,刘胡兰配合武工队员将反动村长石佩怀正法。阎锡山匪军决议实行报复举动,大举进袭文水一带。为保留实力,中共八地委决定平川地域大部份干部转移上山。她以自己年事小、熟习环境为由,自动请求留下来,党组织批准了她的恳求。十二团三营连长王本固挂花,她将王本固隐藏在一户军属家,用本人平时节俭的钱给他买药治伤,并精心护理直至痊愈返队。12月,敌人频繁出击云周西村,并捕走地下工作职员石三槐等,局势日险。家人劝其退却但她仍保持等上级通知。

  1947年1月11昼夜,上级告诉其转移。越日黎明,敌人忽然包抄云周西村,把先期被捕的石三槐押解回村,强令全村群众到观音庙集中。刘胡兰因叛徒告密而被捕。她平静地把奶奶给的银戒指、八路军连长送的手绢和作为入党信物的万金油盒——三件可贵的留念品交给继母后,被威风凛凛的敌人带走。她也伴随群众来到会场。敌人当场又抓捕了石世辉、陈树荣、刘树山、张年成等,并胁迫她出场“自白”。审判中,敌人千方百计诱使其供出同道,并相许给她一块土地。她回答:“不晓得”,“给我个金人也不要”!接着又以死相逼,她昂首挺胸、理直气壮地说:“怕死不当共产党。”敌连长恼羞成怒,支使叛徒把石三槐、石六儿、张年景、石世辉、刘树山和71岁的陈树荣,用铡刀杀戮。敌连长问她:“怕不怕?”她动摇地答复:“死也不投降!”她镇定自如地问:“怎个逝世法?”敌连长狂叫:“一个样!”并命令机枪对准干部:“把这些人全扫光。”她斩钉截铁地喊道:“不许残害人民!”不慌不忙走近铡刀,勇敢捐躯,就义时尚未满1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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