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知识点:日本崛起为东方强国

逍遥右脑  2015-12-04 11:25



崛起为东方强国:


1、有利条件:
(1)国际:19世纪后半期,西方列强忙于侵略分割中国;
(2)国内:明治维新消除了封建割据势力,客观上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加紧推行改革,大力发展资本主义。
2、表现:
(1)经济上,19世纪90年代初,日本已经初步实现了资本主义工业化;以钢铁和机器制造为代表的重工业迅速发展资本主义工业体系开始确立;
(2)军事上,建立了一支现代化的军队;
(3)对外关系上,废除了与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日本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过程:


戊辰战争结束后,修改条约是摆在维新志士面前的一项非常艰巨的历史任务,如果这个目的没有达到,就等于“维新宏业”的另一半──民族独立尚未完成。明治政府决定通过外交途径,以修改条约的方式完成民族独立的任务。大致经过如下:
(1)1871年岩仓使团出使美欧,其任之一,就是与各缔约国进行预备谈判,以阐明日本政府在修约问题上的立场和愿望,并探索修约的具体途径。但他们此行屡遭挫折,最终放弃修约与预备谈判的任务,带着“内治优先”的思想回到日本。
(2)到19世纪70年代后半期,日本国内情况和国际关系都发生了新变化。国内通过改革,国力增强;国际上对日缔约国的协同一致原则发生了破绽。这种新形势,给日本修约增强了迫切感,也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大藏卿大隈重信提出在如果全面收回国权有困难,可否先收回税权的建议,1875年寺岛宗则外务卿根据国际关系上的新征兆,训令驻英、美、法、俄、德使节,就收回税权问题与驻国政府开始谈判。直到1878年7月25日,才与美签订《吉田、埃瓦茨条约》。而英、法、德三国,坚决拒绝日本的提议。后来,因为发生了哈特利事件和赫斯塔利亚事件,收回税权谈判不了了之。
(3)在收回税权谈判失败后,便改变外交战术,把修改条约的重点,从税权转移到法权,在税权问题上,只提修改海关税率。井上馨外务卿根据新战术,与各国重开谈判。这时期,井上馨开展“鹿鸣馆外交”,在和欧美列强进行了长达8年的马拉松式的谈判后,仍以失败告终。
(4)19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际形势又出现新变化,英俄矛盾尖锐,几乎达到白热化的程度,这又给日本修约提供了有利条件。大隈重信接任外务卿后,决心在修约方面建功立勋。他采用“强硬政略”作为修约的基本方针。在交涉方法上,采取了分别与各国谈判的方式,以便利用英俄矛盾。谈判开始后英国对大隈方案不满,但美国、德国和俄国于1889年都先后在修改条约上签字。英国也不得不让步,在8月间与日本达成协议。但到10月,大隈被炸伤,修约谈判再次中止。
(5)1889年,山县有朋任首相,青木周藏任外相。山县确定的本届内阁的任务是:在务必完成修约的同时,推行向朝鲜扩张的政策。据此方针,青木提出《青木备忘录》,又经过三年多的谈判,于1894年7月16日,签订《日英新约》,根据此约,日本大致摘掉了脖子上的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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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川幕府的统治:


1、建立:
(1)时间:17世纪初德川幕府或称江户幕府
(2)政治特点:天皇是名义上最高统治者,而幕府首脑将军掌握实权;形成幕藩体制。
2、构成:
①天皇(名义)-将军-大名-武士(统治)
②农、工、商、“贱民”(被统治)
3、政策:
(1)幕藩等级制度:
为巩固幕府统治秩序,德川幕府实行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将军、大名、武士占日本全国人口的10%,属于统治阶级。工商业者占人口的百分之十,经营工商业,受到统治阶级的歧视;“农”约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是受压迫受剥削的主要群体,他们不仅交租还要负担各种杂役和劳役;处在社会最底层的是“贱民”。各等级界限森严,世袭不变,互不通婚,衣食居住都有区别。
(2)闭关锁国政策:
目的:巩固统治,防止外部势力对日本的侵入。
内容:
①严禁日本人与外国贸易,禁止日本与海外交往,把外国商人和传教士驱逐出境;
②只许同中国、朝鲜、荷兰等国通商,而且只准在长崎一地进行,对外商业活动受到严格控制;
③日本人不得出国,也不许在国外的日本人回国,甚至禁止制造适于远洋的船只。
评价:
积极: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防止西方殖民势力渗透,维护日本的独立;消极:阻碍了日本商品经济的发展,使日本逐渐落后于世界发展的趋势。
4、危机:德川幕府统治开始出现危机,封建统治基础开始动摇。
(1)表现:
①严格的等级制度虽然维护了封建统治,但也激化了社会矛盾。
②长期的闭关锁国政策,造成了近代日本的落后。
③资本主义萌芽产生和发展,冲击了封建自然经济。
④社会矛盾日益尖锐。
农民起义不断;工商业者也不满严格的限制和掠夺;19世纪中叶,中下级武士阶层地位恶化,迫于生计,逐渐滋生出反抗幕府统治的思想。
(2)影响:
1837年大盐平八郎起义表明日本封建社会统治基础已开始动摇。


德川幕府统治下的日本封建等级制度:

为巩固封建统治秩序,德川幕府把全国所有人分为士、农、工、商等不同的身份等级,不同等级在社会中的地位不同。“士”为统治阶级,包括将军、大名、武士;“农”、“工”、“商”及“贱民”为被统治阶层,“农”的人数最多,为各种杂役、劳役的主要承担者,工商业者在当时受到统治者歧视,等级制度维护了封建统治,同时也激化社会矛盾。



镰仓幕府(1192~1333年):

12世纪前后,日本武士集团逐渐形成分别以源氏和平氏为中心的关东、关西两大集团。皇室和贵族依靠他们进行政治斗争,两大集团自己也因争权夺利而互相斗争。12世纪后半期,关西武士集团平氏取得优势,当权20多年。1185年,关东武士集团首领源赖朝打败平氏,取得对中央政权的控制。第二年,他在镰仓(在本州岛南岸,临相模湾)建立幕府,1192年,又从朝廷取得征夷大将军的称号,成为日本的实际统治者。幕府依靠武士作为统治的支柱。武士对将军宣誓效忠,缴纳贡物,并服兵役;幕府保护武士的家传土地所有权,对有功者赐给土地和官职,派武士到地方上去担任“守护”,夺取实权。幕府自己设置官吏,分别掌握行政、军事、司法权力,还派人到首都京都监视朝廷。幕府实际上是朝廷之外的政府,在首都的中央政府名存实亡。由于源赖朝的幕府设在镰仓,故源赖朝创立的幕府统治又称为镰仓幕府。镰仓幕府统治日本一百多年(1192~1333年),1333年灭亡。


室町幕府(1338~1573年):

天皇政权掌握实权没有几年,由于武士首领足利尊氏叛乱,天皇被迫南逃;足利在京都扶立了一个傀儡天皇,日本历史上出现了南北两个天皇的局面。足利家族的第三代将军足利义满时,力量壮大,在京都的室町建立幕府新址,并在1392年合并了南北朝,这就是日本历史上的室町幕府(1338~1573年)。


德川幕府(1603~1867年):

1573年,织田信长的军队灭亡了室町幕府,织田信长死后,其部将丰臣秀吉掌握了政权,但丰臣秀吉没有设立幕府,而是利用天皇的朝廷行使权力。丰臣秀吉发动了侵略朝鲜的战争,没有取得胜利,不久去世。1603年,丰臣秀吉的部将德川家康打败竞争对手,取得征夷大将军称号,在江户开设幕府,开始德川幕府(也称“江户幕府”,1603~1867年)对日本260多年的统治,共经历了15代将军。


锁国政策:

从1633年2月起至1639年7月,德川幕府连续五次颁布所谓“锁国令”,最终确立了“锁国体制”。这五次“锁国令”的主要内容是:
(1)禁止日本船出海和日本人与海外往来,偷渡者处以死刑;
(2)取缔天主教传教,对潜入日本者予以告发和逮捕,以防天主教在日本蔓延;
(3)对驶抵日本的外国船实行严密的监视,贸易活动也由幕府进行严格的管制。禁止天主教和实行贸易统制是锁国的两项主要内容,禁止日本船只及日本人出国是为此而采取的必要措施。日本实行锁国后,被准许继续同日本保持贸易关系的,只剩下荷兰、朝鲜及中国的海商。从此,日本成为一个闭关自守的国家,同外部世界自我隔绝起来,在国际上几乎陷于完全孤立的状态。


实行锁国政策的目的和危害:

德川幕府实行锁国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巩固和加强幕府的统治,维护封建的剥削制度。日本实行锁国政策,制止了西南大名利用海外贸易增强割据实力的倾向,巩固了德川幕府在全国的统治地位。
其次,全面禁止日本商人出海进行贸易,切断了国内商业资本与海外市场的直接联系,抑制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小农经济免受冲击,以维护封建的剥削制度。
再次,在日本的历史上,被压迫的群众曾以宗教为旗帜进行过武装暴动,由此可根除宗教在日本农民中的影响,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
德川幕府实行锁国政策,从其主观动机来说,无疑为了防范西方殖民主义势力的渗透、维护日本的国家独立,从客观的效果来看,在一定的时期内也确实起到了预期的作用。但从长远看,这种政策只能延缓民族危机的来临,而其最终的结果必然酿成更为严重的危机。因为:
(1)在日本实行锁国的200多年间,西方世界发生了巨大变化,先是资产阶级革命,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再到工业革命的开展,使西方国家的实力增强;而日本由于实行锁国政策,贸易停滞,使国内经济几乎与世界市场隔绝,严重地影响了新的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延缓了封建经济解体和资本原始积累的进程。同时与外国交流终止,使江户时期的日本文化失掉了开阔与雄伟的精神。这就使本来已经落后的日本,进一步被资本主义的西方抛在后面。
(2)锁国政策巩固了幕藩封建体制,当这一体制逐渐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障碍时,锁国政策的反动作用也就更加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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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文明开化”:


1、派遣留学生,翻译西方著作,让更多日本国民了解和认识西方文明
2、进行教育改革,建立近代教育体制。
表现:1871年明治政府成立了文部省,统一管理全国的教育,开始逐步建立了小学、中学和大学三级教育体制。小学为义务教育,所有适龄儿童必须上学。教学内容增加了许多自然科学的知识。
评价:教育改革为日本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大批掌握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知识的人才;但日本教育强调效忠天皇,向学生灌输忠君思想,封建色彩浓厚。
3、大力推行西化
表现:采用西方历法。穿西服,喝牛奶,吃西餐,住洋房,武士剪掉头上的发结等。
问题:随着学习西方高潮的到来,也出现追逐西方文明的皮毛和崇洋媚外的不良倾向。如:
①有的人主张取消日语,改用“文明”的英语。
②许多高级官员散布“脱亚入欧”论。



“脱亚入欧”论


公元7、8世纪,日本曾模仿中国唐朝都城长安建造起奈良;19世纪中叶,随着日本封闭的国门被美国人用炮舰打开,日本人也首次接触到西方工业革命的先进成果,从此,日本走上了学习西方的“脱亚入欧”之路。
福泽谕吉与“脱亚入欧”
福泽谕吉是明治时期第一个提出“脱亚入欧”口号的人,其理论核心就是倡导“全面西化”。
福泽谕吉生于日本一个下级武士家庭,早年曾经游历西洋,面对西方社会先进的生产力,“始惊”、“次醉”、“终狂”。回国后的福泽谕吉著书立说,向日本社会宣传文明开化,先后出版了《劝学篇》和《文明论之概略》,主张国家不论大小,应一律平等,不能恃强凌弱,意图通过宣传文明开化,使日本摆脱列强欺辱,实现富国强兵和国家独立。
1860年,福泽谕吉随幕府官员乘船访问美国。当这些腰佩武士刀、脚踏草鞋的日本使节走进饭店时,立刻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在日本,只有那些非常富有的人才舍得买一寸见方的绒毡做钱包或烟盒,而美国人竟然把整块绒毡铺在地上,穿着皮鞋在上面走来走去。两年后,福泽谕吉再次随团远赴欧洲,周游了法英荷俄葡等国。由于听说外国食宿不便,他们随船带了几百箱大米和几十个铁丝灯笼。可到了巴黎一看,他们住的旅馆是五层楼,无数汽灯将室内外照得亮如白昼,饭厅里摆满了山珍海味……百闻不如一见,通过考察医院、银行、邮政、兵制、议会等,福泽谕吉深刻认识到了资本主义的发达,深感日本以前的制度非变不可。
1885年3月16日,福泽谕吉在《时事新报》上发表《脱亚论》一文,称“为今日计,我国不应犹豫等待邻国之开明而共同振兴亚细亚,不如脱离其行列与西方文明之国共进退;对待支那、朝鲜之法,亦不能因其为邻国而给予特别关照,唯有按西洋人对待彼等之法处理之。”
“脱亚入欧”口号一经提出,便被日本政府奉为圭臬,成为明治维新时期日本列岛上下喊得最响亮的口号。
“脱亚入欧”的最终完成
如同千年前模仿唐朝长安建造奈良一样,明治时期,日本人在东京银座建起了西化一条街。这里仿照欧美街市,盖起两层楼的洋式砖瓦房,街道上电车穿梭,夜幕降临时煤气灯就会点亮。日本在甲午战争前后完成“第一次工业革命”,在日俄战争后的十多年间,又进行了“以重工业为中心的电力产业革命”,即“第二次工业革命”,在经济上完成了“脱亚入欧”。一战后,日本以世界五大国之一的身份,与新老帝国主义国家英、法、美等共同主持和参与了巴黎和会和华盛顿会议,从而在政治上完成了“脱亚入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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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9年日本宪法:


1、背景:19世纪80年代日本国内的社会矛盾十分尖锐
(1)农民:负担沉重,发动暴动;
(2)中小地主和中小资产阶级:发动“自由民权运动”
时间:19世纪七八十年代
内容:开设民选议会、实行君主立宪、减轻地税、废除不平等条约等
影响:运动范围遍及全国,推动明治领导人进行政治改革。
2、制定:1882伊藤博文等人遍访欧美各国考察欧美国家的宪法和政治制度,最终选中了普鲁士宪法作为范本,认为普鲁士宪法最合日本国情,并吸取了俾斯麦关于把宪法变成专制统治外衣的经验,1889年2月日本政府以天皇的名义颁布了“御赐”的《日本帝国宪法》。
3、内容:


























对象职权特点
天皇 拥有批准法律、任免大臣、召集和解散议会、宣战、媾和及统帅军队等权力;颁布具有法律效力的“赦令”神圣不可侵犯,享有绝对的权力;
国民即臣民,享有法律范围内的言论、通信、出版、集会和结社的自由。权力受限,但使人民获得一些基本权利
议会分贵族院和众议院。贵族院由皇族和华族组成;众议院由纳税人选举产生,有权批准财政预算。议会权力有限,但可参与制定法律。贵族院是特权阶层的代表机关,而众议院无独立的立法权。
内阁内阁大臣辅佐天皇行使权力,只对天皇负责;(内阁中的陆海军大臣需由现役大将或中将担任,他们有权直接上奏天皇,这使军部可以独霸这一职,也可采取必要手段来搞垮它不满意的内阁,这是日本走上军国主义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行政机关
枢密院是国家的元老重臣,对国家政策有很大的影响力。天皇的最高顾问,也是国家最高决策机关

4、特点:天皇的权利得到加强,内阁只对天皇负责。
5、影响:
(1)是近代亚洲的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标志着日本天皇制地主资产阶级联合专政的统治秩序基本确立,巩固了明治维新后确立的日本近代天皇制度。
(2)承认人民的基本权利和参政权,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3)形式上确立了君主立宪,实质上确立了天皇专制,具有浓厚的封建性。



自由民权运动:


明治政府的藩阀专制及其政策,引起中下资产阶级和地主、没落士族阶层的不满。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以这些阶层为基础,掀起了要求开设民选议会、实行君主立宪、减轻地税、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政治斗争,并演变为全国范围内的运动,史称“自由民权运动”。
运动可分两个阶段:
1874~1881年是第一阶段,内容为召开国会,制定宪法。运动的领导人是些在中央受排斥的官员。
1874年1月在明治政府任过参议的板垣退助和几个人一起,提出设立民选院的建议书,标志着运动的开始。
1881年颁布天皇诏书,允诺十年后召开国会,制定宪法。
1881~1889年是第二阶段,这一时期,为准备参加未来的国会,成立了一些政党。
1889年宪法的颁布标志着自由民权运动的结束。
自由民权运动是日本近代史上的一次资产阶级民主运动。从钦定宪法的内容看,自由民权运动没有完全达到目的,但毕竟取得了一定成果,终究立宪政治已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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