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知识点:人大代表的权力与义务

逍遥右脑  2015-11-17 13:03



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人大代表的权利:

人大代表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和质询权。


人大代表的义务:

①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 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②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 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③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 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 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人大代表的产生和任期:

①产生:由民主选举产生。
A.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 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 大会选出(间接选举产生)。
B.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产生)。
②任期: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届任期五年。



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广大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各级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 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 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 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lxy@jiyifa.cn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高中政治课本的阅读方法
下一篇:文综答题技巧:分析题目后按点回答问题

逍遥右脑在线培训课程推荐

【高中政治知识点:人大代表的权力与义务】相关文章
【高中政治知识点:人大代表的权力与义务】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