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七大精神法则三:因果法则(The Law Of “Karma” or Caus

逍遥右脑  2011-03-18 13:20

每一个行为都会产生一种具有能量的力,这种力以同样的方式回到我们的身上——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当我们选择给别人带来幸福和成功的行为时,我们的果实就是幸福和成功。

生命的第三条精神法则为因果法则。“因果”既是行为又是行为的结果,因为一切行为都会产生一种具有能量的力,这种力会以同样的方式回到我们身上。因果法则中所讲的东西没有一样是我们不熟悉的。我们大家都听说过这样一种说法:“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显然,如果我们希望在生活中创造幸福,我们就必须学会播下幸福的种子。因此,因果也指有意识的选择行为。

因果法则的应用

(1)今天我将亲眼见证自己每一刻所做出的选择。在见证这些选择的过程中,我将把这些选择纳入我自觉的意识。我将懂得,为将来任何时候做好准备的最好办法,就是对现在要有充分的意识。

(2)每当我做出选择的时候,我都会问我自己两个问题:“我做这一选择的后果是什么?”和“这一选择会给我和受到这个选择影响的人带来满足和幸福吗?”

(3)然后我会向我的“心”寻求答案,让它发出的舒服还是不舒服的信息来指导我的选择。如果选择感觉舒服的话,那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做出这个选择。如果选择感觉不舒服的话,那我就会暂时不做选择——我还要用我内心的视觉来审视一下我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这样的指导,将会使我能够自发地为我和我周围的所有人做出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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