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右脑 2010-04-16 19:04
监事会的职权
(1) 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其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纠正。
(3)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会管什么事呢? 先查钱,再管人,最后开会。
注重理解性记忆,防止“死记硬背”。靠前者记住的东西你很难很快忘记;靠后者记住的东西往往很快就会忘记。理解性记忆说起来比较抽象,但做起来很简单,只要各位留意一下生活中的小事,就可以与经济法联系起来。下面举例说明:
比如喝茶。
喝茶时可以联系《合同法》。因为喝茶行为可以引起喝茶法律关系,喝茶法律关系包括三个要素:(1)主体-喝茶的人 (2)客体-茶 (3)内容-喝茶及由此引发的权利义务。
尤其在一方请客喝茶的法律关系中,其实就是一个普通的赠与合同。“我请你喝茶”,其实就是一种喝茶行为(非物质享受)的赠与法律关系。一方是赠与人(请客一方),另一方是受赠人(被请一方),只要赠与一方发出“请你喝茶”,这就是法律(合同法)上的一个要约,另一方(被请一方)说“没问题,现在出发”,这就是法律(合同法)上的一个“承诺”。承诺生效,合同成立并生效。下一步就是赠与人的义务履行和受赠人的权利实现。当然履行中还有好多问题,比如抗辩权、解除、违约责任等。
由此可见,一个小小的喝茶行为可以帮助你学习合同法原理。各位只要能在复习经济法的时候抓住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小问题思考,我想经济法复习起来是不难的。
再比如,在学习要约和承诺时,你可以把男女之间的恋爱合同结合起来记忆。要约就是“我爱你”,承诺就是“可以,没问题,但愿相伴到永久”。你看,一个要约,一个承诺,一个浪漫又直百的爱情故事就这样发生了!如果一方不想直接说“我爱你”,而是老是在对方面前献殷勤,这就是“要约邀请或者要约引诱”,邀请对方向该方发出“我爱你”的要约。
只要该方答应,这就是“承诺”。什么叫做“实质性变更”?比如说,一方发出要约“我现在就想与你谈恋爱”,另一方说“我今年才十九,等到明年再相求”,很明显对方对合同的时间作出了变更,于是属于实质性变更,不算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