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语文知识点总结之比拟

逍遥右脑  2014-07-13 10:30

  【—初三语文总结之比拟】,比拟就是把一个事物当作另外一个事物来描述、说明。 比拟的辞格是将人比作物、将物比做人,或将甲物化为乙物。

  释义:借助丰富的想象,把物当成人来写,或把人当成物来写,或把甲物当成乙物来写。

  作用:1.增添特有的情味。

  2.把事物写的神形毕现,栩栩如生,抒发爱憎分明的感情。

  3.能启发读者想像,使文章更生动。

  分类:比拟分为拟人和拟物两类。

  1、拟人。拟人就是把物当做人来写,使之人格化,使物具有人性、人情。

  2、拟物。拟物有时是把人当做物来写,有时是把甲物当做乙物来写。

  刘勰在《文心雕龙》一书中说:比拟就是“或喻于声,或方于貌,或拟于心,或譬于事。”这些在我们前面列举的诗词中,便有许多例证。比拟中还有一种常用的手法,就是“拟人化”:以物拟人,或以人拟物。前者如徐志摩的《再别康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里荡漾。把“云彩”“金柳”都当作人来看待。以人拟物的,如,洛夫的《因为风的缘故》:……我的心意/则明亮亦如你窗前的烛光/稍有暧昧之处/势所难免/因为风的缘故/……以整生的爱/点燃一盏灯/我是火/随时可能熄灭/因为风的缘故。把“我的心”比拟为烛光,把我比作灯火。当然,归根结底,实质还是“拟人”。

  总结:运用这种辞格能收到特有的修辞效果:或增添特有的情味,或把事物写的神形毕现,栩栩如生,抒发爱憎分明的感情。诗歌、小说、散文、寓言、童话等经常使用比拟的辞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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