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右脑 2014-06-06 11:00
编者按:小编为大家收集了“高中政治学习方法:公有制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公有制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公有制是指生产资料由国家占有和劳动群众集体占有。因此,公有制反映的是生产资料的归属问题。它是从社会宏观角度对生产资料占有形式进行界定。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指公有制经济在微观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实际上是指资产的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公有制是本质属性,实现形式是方法问题、技术操作问题。
可见,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并不就是公有制,二者是内容与形式的区别。不同的内容完全可以用同一种形式表现出来,也就是说,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并不排斥它同时成为私有制的实现形式。既是公有制实现形式同时又是私有制实现形式的股份制,怎么能够直接等同于公有制呢?
2.公有制实现形式应当多样化,而不是“单一化”。对公有制来说,什么形式更有利、更有效,就可以用什么形式。能否找到好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关系到公有制优越性的发挥及其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换言之,选择能够极大地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有助于公有制经济的质的提高。
3.公有制实现形式认识上的重大突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是我国公有制实现形式认识上的重大突破,为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开辟了新的道路,必将极大解放和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
“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的重要论断更是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推行股份制能够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通过发展股份制,国有资本可以吸引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扩大国有资本的支配范围,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在股份制企业中,国有资本控股可以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绝对控股,即国有股占绝对多数,比如占50%以上;另一种是相对控股,国有股所占比重虽然低于50%,但却取得了对该公司的有效控制权。在股权高度分散的情况下,有时国有股占20%~30%,甚至再低一些,就可以取得控制权。无论是绝对控股,还是相对控股,国家实际上都掌握着公司的主要人事、收益分配和重大决策的控制权,用部分国有资本控制着企业全部资本的运用,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从而可以有效地体现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引导国民经济沿着良性轨道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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