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右脑 2018-11-08 16:13
11月1日起我国刑法增加了新的犯罪行为,让更多的人获益,有人高兴肯定有人就不高兴了,但是只要是保护老百姓的,我们就要拥戴,这8项罪名增设无疑保护了更多人和国家的利益,你肯定很好奇这8项到底都是什么吧,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
国家新增设8项罪名分别为:虐待老弱病幼;微信微博发假信息;国家考试替考作弊;校车客车司机开车超载或超速;辱骂、威胁法官;撒泼甩赖打警察;试图通过医闹获利;私藏恐怖主义禁书共8项,其中相信大家最想看到的就是虐待老弱病幼终于有人管了。
1、虐待老幼病残幼——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
就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有看管或监护的人对被看管或监护的人进行的虐待,情节恶略的初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这项法律肯定是大家都想看到的,尤其是一些做父母的,现在虐待儿童的行为简直是太多了,以前我们也针对这种行为进行过或多或少的报道,比如女孩被父母囚禁在猪圈长达14年、因为妈妈不喜欢小男孩孩子被活活闷死、老师踢破小孩脾脏、继父奸淫智障幼女、男童上学路上离奇身亡,近段时间,关于儿童受害的新闻频频见诸媒体,公众的激愤和舆论的压力又一次扯开了儿童保护的缺口。。相信第一种和第二种很少发生在一个正常父母身上,但是这几年幼儿园虐童事件却在网上被曝光的越来越多,起初只是媒体介入,从11月1起家长们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拿着你的证据报案了。
往往在我们看完一个虐待儿童时间后发现,相关负责人会出面说当事老师已经辞职,小样你辞职就行了,现在不管你是不是什么正式工,辞职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除了追究园区负责人的责任,以后这个人你也别想着东窗事发后跑路了,因为只要你跑了你就成了通缉的在逃犯,这种人必须严惩,虽说判三年可能有些家长还是觉得不够解气,自己的孩子瘦了那么大的罪,但是毕竟我们有法可依了,他们也不能逍遥法外了。
希望以后能少发生点虐待老人孩子的事情,那么这项规定又有了一个新的问题,比如我们在大街上看到那种超级讨厌的孩子,他们用石头这种东西将你打伤,那么作为成年人是不是我们也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了,能当然能,我们可以抓到那个小孩找到他的监护人,该赔偿还是要赔偿的,孩子该教育还是要教育的,不能因为这个法律忽略了对孩子的教育。
相信这几项法律的添加给更多的老百姓带来了福音,保护孩子和老年人的利益其实就是保护家庭乐意,孩子是家庭的希望,老人是家里的宝,残疾人是家里的一份子,病人是家里的聚焦点,不论你是出于那种目的,只要构成了虐待就要受牢狱之苦,建议监狱对这种犯罪多加“看管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