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右脑 2010-03-15 17:14
如果觉得吸引力不好理解,或许可以从“心理投射”这个角度来看待它。就是你内心有什么看法(BRV),无论它能否被意识到,你都能通过感观(视听触)在现实找到相应的证据,因为你无时不无刻不在找这种证据。一旦找到对应证据(就是外境与内境引发了共振),你的身体就开始制造情绪,这就是吸引力――你不只感到你吸引了,你甚至感到你创造了实相了。
我接触吸引力定律的时间不长,不到2个月,我就不再需要香烟了。现在我决意要停止,不再往那些使用吸引力定律的方法里走。估计只有我这个傻蛋才会这么冒失莽撞,所以这个吸引力,只能算是一个人的吸引力。
有天中午又想抽烟了。在伸手拿起烟盒时,我抓到了头脑里“想抽烟”这个念头,感到很有趣:这种抽烟的愿望并非来自内心,而是来自嘴和面颊――嘴里感到枯燥、口腔和嘴两边的面颊感到不适,口水汹涌澎湃。越认真观察这感觉,不适感就越淡。等我从观察中走出来,难受的感觉已经消失了。
后来几天,每次头脑中闪过“抽烟”或者是“不应该抽烟”这样的念头时(到现在类似念头偶尔也还会出现),我几乎都能抓到这个念头,这个游戏很好玩。我的头脑制造了这个念头,然后又让我去把它抓住。我只要玩这个游戏就OK了。我开始明白:原来,我的感觉很爱我,我的口腔确实产生了“需要抽烟”的感觉,但它并不需要我真的拿起一支香烟,它只需要我关注到它就可以了。
我开始明白坏的感觉和好的感觉一样,它也是我的朋友,它很爱我。它并不需要我否定它,认为它不应该存在,或者煞费苦心地用“下一个更好的念头”来取代。基本上,它不需要我采取行动来满足它,只需去观察,知道它在哪里,这就够了。
从那一刻起,我开始质疑目前为我所知的使用吸引力的方法。我一方面害怕不使用这些方法我就丧失了吸引力,一方面又觉得如果必须使用这些方法我才能用好吸引力定律、我才“符合”吸引力法则,那就只能说明,我必须找到另一种东西来超越吸引力。我陷入了极大的困惑。因为,第一、我相信吸引力。放下了吸引力,我还能有什么?第二、有什么能超越吸引力?假如有,它是什么?它在哪里?是否要找到八十岁才找得着?
定律恒真,但使用定律的方法,则未必。因为事情很清楚,在这些方法指导下,我的快乐很不稳定,非常非常不稳定。无论我多努力,它就是不稳定。
联想到最近出现的观察而不经过大脑判断的情景――处于这种状态下,我没有抓到任何阻力,什么带阻念头都没有。可是这种状态也很不稳定。有时候有,更多的时候没有。也许我内心真正想要的东西,不是吸引钱、健康或者其它东西,而是想要做到长期地呆在那种状态里,那里才有我真正想要的激情和喜悦?也许我想要吸引的,是那种稳定的状态?
为什么必须要吸引到诸如钱、健康、人脉这些特定的东西,才能算是吸引力?!既然吸引力定律为真,为什么不可以呆在那个现在偶尔才出现的无阻的状态里?我怎么样才能把那个偶尔出现的状态变得持久?变成必然?假如可能,我愿意一直稳定地呆在那状态里,永远都不出来。
思考、感觉、念头、情绪;房子、车子、票子、孩子……情绪刻度(Ask and It is Given第22章)、共振和鸣……它是互不相干,还是同频同质的东西?它们看起来“理当”、“应该”是一回事。我肤浅的愿望就是:通过吸引力定律,去吸引真正适合我的吸引力。
“有那种真的最后流进大海的关系吗?”
“当然有。”
“诀窍是什么?”
“是在过程中不断有水源加入。”
“什么是水源?”
“就是彼此新鲜的心和面貌,就是不断改变的新面貌和新的内心风景。……再者,你们必须是放松给予空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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