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考语文复习:代词“之”

逍遥右脑  2018-10-17 11:15

2019年中考语文复习:代词“之”?

之字可代人、事、物,定名之间可译“的”;用作动词“去、往、到”;用作助词可不译。

1.用作代词:

可以代人、代事、代物。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例: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义,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

2.用作助词:

a.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例: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b.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例:宋何罪之有?(《公输》)

c.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例: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d.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例:顷之,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狼》)

3.用作动词:

可译为“去、往、到”。例: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lxy@jiyifa.cn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语文版七年级语文上册第19课《基因畅想》课文全解
下一篇:初中语文古诗词赏析复习:八年级语文上册

逍遥右脑在线培训课程推荐

【2019年中考语文复习:代词“之”】相关文章
【2019年中考语文复习:代词“之”】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