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廉洁人物故事及事迹:张之洞

逍遥右脑  2018-10-12 11:01

  导语:古以来,人们都视廉洁为一种美德,把腐败看作社会的一个毒瘤。廉洁,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下面是关于张之洞廉洁人物故事,欢迎阅读。

  1909年,晚清重臣张之洞的生命即将油尽灯枯,临终前,他给子孙留下遗嘱:“人总有一死,你们无须悲痛,我生平学术治术,所行者不过十之四五,所幸心术则大中至正。为官四十多年,勤奋做事,不谋私利,到死房不增一间,地不加一亩,可以无愧祖宗。望你们无忘国恩,勿坠家风,必明君子小人之辨,勿争财产,勿入下流。”

  张之洞为官清廉,因为家中人口多,日子过得很艰难。有时年关实在挺不过去了,他就派人典当衣服之类的东西。当年,武昌“维新”等大当铺有一规矩:凡是总督衙门拿皮箱来当,每口箱子都给200两银子,并不开箱验看,只照箱数付给银两。开春后张之洞手头松动一点,必会派人用银两赎回箱子。张之洞的弟子傅岳(字治芗,武昌人,民国时任北京师大教授)曾回忆过张之洞身后的情形:“张去世后,谥文襄,无遗产,家境不裕。他的门人僚属都知道这种情况,所以致送赙仪都比较厚重,总计亦不过银万余两而不足二万之数。张家所办丧事也就全赖这笔钱,治丧下来所剩无几。”

  张之洞(1837一1909)少年时便被人称为“神童”,13岁考中秀才,名列第一,15岁考中举人,26岁考中进士,历任翰林院编修、教习、侍读、侍讲学士、内阁学士等职。1881年,张之洞出任山西巡抚,他清理山西30多年的悬案、积案,创办令德书院等学校,建立山西铁矿等实业,深受当地老百姓称赞。1889年他调任湖广总督后,积极投身洋务运动,以武汉为中心,先后创办了汉阳铁厂、湖北枪炮厂、大冶铁矿、湖北织布局、缫丝局、纺纱局、制麻局、制革厂等大批近代企业。

  张之洞一生跨越清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五朝。活动范围涉及政治、军事、经济、外交、思想、文化及学术等领域,集封建官僚、近代企业巨头、军事家、教育家、学者于一身。中国近代史上的许多重大事件及兴革都留下了他的足迹和身影。时人曾言,他“往往排众疑,决大议,能以一身开天下风气,而不为风气所转移”。此话用来说明他“任疆寄数十年”,为官讲究操守,不为世风所左右,旗帜鲜明地倡廉反贪,给当时腐败骄奢的官场,带来一些纠弊之功,也是很恰当的。

  张之洞为官一生,十分注意博取口碑,维护自已的廉政形象,。无论抚晋、督粤、经营荆楚,还是入赞廷枢,都以干练务实的作风,清廉无私、锐意进取的精神,大得人望。作风上的清廉来自于思想上的坚定,张之洞之所以能在吏治腐败、贪风盛行、政弊俗污的清末做到始终清廉不染,在民众心目中,保持廉洁清正的名声。我以为,除了俭约知礼的家风、父亲“贫而力学”的家训和严格正统的儒学传统教育对他人格成长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外,更重要的是,他对廉政兴国、腐败丧邦道理的清晰认识和对自己行为的准确把握。

  一、廉于自身,保持俭朴清约的生活。深信“廉正无欲,必有政绩可观。”以廉洁自律的官德,成为晚清清清白白为官的表率。张之洞居官40年,位及一品。按清制,一品文官岁俸180两,为正俸,京官例支双律。又正俸一两兼支米一斛。大学士俸米再加倍支给,这样的俸禄,在当时应该算家道殷实的。但由于他“平生性情好施予而不喜奢侈”,请客宴会,送礼赏赐,都是用自己的银两,所以常常手头拮据,年关拿东西去当铺以解燃眉之急是常有的事。平时“朝珠、带钩、杂佩,所值无过十金者,裘服无华美者。至今燕居皆服布衣、帷慢、坐具、里衣,皆用布。”在兼署广东巡抚时,于署抚后园内辟畦种菜,以倡导清廉之风。他的幕僚辜鸿铭说:“张之洞本人的生活很俭朴。他在武昌任总督期间,全中国的总督衙门再也没比他的衙门更破旧不堪,或更不讲排场的了。”

  二、尊重自己的人格,爱惜自己的名誉,不做与自己身份相悖的事。他深知,“治人必先治己”只有严以律己,才能“正己率属,上行下效。”以清正廉洁的官风,达到堂堂正正做人的目的。张之洞“服官所到,从不收受属吏馈送礼物。”抚晋时,有人为了“乞在山西听鼓当差”,探知他爱好典籍、古玩,便赠送五种宋经史,张之洞“乃竣却之”;督粤时,端溪砚停产多年,他支持商人何昆玉开采,收效颇丰。任两广总督后,商人“寄十方至鄂。”张之洞付“时价每方二十金”;暂署两江总督时,一巨商想在海州开矿,便以送寿礼为名送给张之洞白银20万两,被他断然拒绝,并将引见巨商的官员贬官处置;在两广总督任内,为拒绝生日寿礼,他紧闭辕门;广东海关原每月要送3000两公费银作为总督私有,他到任后,将此款按月存入善后局作为专款。后来他用这笔款修广雅书院,救济灾民,施予贫困的亲友和幕僚;他虽希望自己的儿子到“海外一游”,以“开扩胸襟,增益不能。”但却没有利用自己当时任湖广总督有选拔官费赴海外游学青年学子的权利,而是请他的姐夫、广东巡抚鹿传麟出了一封“自备资斧,不领薪水”的介绍公函。

  三、不事聚敛,不妄取。将取民之财,“用实归于教民、养民、卫民”。以清正廉洁的政绩,博得时人的赞誉。张之洞在兴学、练兵、制械、通讯邮电、筑路、通商、惠工、劝农、开矿、理财、堤防水利、救荒积谷、警察、监狱等方面均有建树。史称“在官所至,必有兴作。务宏大,不问费多寡”,他一生手中过银千千万万,且到晚清制度松弛,吏治腐败,张之洞若稍有私心,聚敛财富并不是件难事。但张之洞居官“四十余年,乡里未造房舍、置田产。”1897年他省亲祭祖,皇帝赐银5万两,他用此款和“平日廉俸所余”,为家乡修建了一所学堂,“并捐置庄田,为常年征费。”去世后,囊橐萧然,且不说“为子孙后辈计”,连治丧所需费用,也是门人、僚属的赙燧。在“廉”这一点上,即便那些诋毁他的野史,对他都一致予以认同。和他会谈过的传教士杨格菲对他的评价是:张之洞“不是中国人物中最伟大的,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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