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右脑 2018-10-03 18:25
中学数学教学活动是由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同时进行的双边活动。教师的教,就是按照学生学习规律,设计教学过程,有效地引导学生学习 ,使学生在认知、智力结构和思维品质等方面相应地发生变化。就是积极创造条件,运用数学思维发展的动力,促进数学学习的顺利进行。而学生的学,就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有计划地获得数学知识、技能和能力,发展个性品质的过程。因此,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研究教法,更重要的是要研究学法,只有指导学生掌握了一定的学法,才能使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发挥,使学生逐步实现学会数学到会学数学的转变。
通过长期的教学实践,我认为在中学数学教学中进行学法指导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很重要的,在进行学法指导中要坚持五个结合,才能使教学相长。
一、学法指导与非智力因素密切结合。
学生的情感、意志、态度等非智力因素的状态如何,常比智力高低更能预测他们的发展,两者是相互作用的。学生的学习心理状态直接影响学习效果,它是一切学习活动和智力活动的激发剂,是促进学生有效地掌握学法的重要保证,学生的学习兴趣、动机、态度、好奇心以及情感在促进学生智慧发展中起着重大作用,是任何其他教学手段都代替不了的,因此,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必须与学生的非智力因素紧密结合,充分调动学习的非智力因素,教法和学法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在对学生进行学法指导之前,教师要用自己的热情和信心点燃学生的学习热情,尊重学生,对学生要亲切自然,使学生亲其师,信其道,乐于上进,变被动为主动,对学生在学习上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都要给予充分肯定,使学生体验到成功的快乐,从而产生积极向上的力量,达到“愿学”。在此情境下,一种好的学法,才会被学生愉快接受,发挥出它应有的功能。
二、教法与学法有机结合
教学过程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能动过程,这就决定了教与学是密不可分的有机结合体。教学中,教师不仅要教给学生数学知识,更重要的是教给学生掌握知识、探索知识的方法,授之于“渔”,使学生学会学习。研究任何一种教法都必须与学法相互联系,同步展开,选择教法,设计教法,改革教法,都要考虑学生的具体情况,都要与学法相辅相成,这样才能体现以教法为主导,以学法为主体的相依关系,把它们辩证地统一在同一教学过程中。
例如:学生在几何学习中经常遇到的就是定义、定理和性质等知识,我们在考虑怎样教好这些知识的同时,就要考虑学生怎样学好的问题,首先要教给学生一些学习几何知识的方法。如学习“定义”,先要引导学生通过一些观察,概括出概念的本质属性,要求学生会完整地叙述定义,能举出一些例子;然后进一步比较相似的概念或容易混淆的概念,利用正反例进行概念的辨析,加强概念间的比较,弄清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最后通过概念的应用,进一步加深对概念的理解。
三、学法指导的选择性与操作性相结合。
教无定法,学无定法,不同年级、不同的科目有不同的教法和学法,即使是同一科目,学习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学生的学习方法具有选择性,但无论选择何种方法,都必须与学生的年龄特征、实际水平、学习情境相适应,能为学生所掌握,符合学生的接受能力,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能。因此,在学习方法的选取上要考虑学生的实际,让学生主动参与,既有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有利于学生对学习方法的灵活掌握。
四、学法指导与学习能力的培养紧密结合。
学习能力是直接影响学习效率,使学习任务得以顺利完成的心理特征,它也影响着学习方法,学法指导必须重视学生的能力的培养。有了学习能力,就有了从事学习活动的基本功。一个人如果只有能力而没有好的方法,那么实现目标就要走弯路;同样,一个人只注意学习方法的掌握而不注意能力的培养,既使是优越的方法也不能帮助其到达理想的彼岸。能力与方法是相互作用的,能力是方法的基础,反过来,方法的掌握又会促进能力的提高。因此,对学生的学法指导应与能力的培养同步进行,密切结合。如培养学生的观察力,总是要先教给学生一些观察事物的方法,力求做到细致、全面,能够发现事物的差异,抓住事物的本质特点等,在这一系列的训练活动中,学生的观察力就会得到培养和提高。
五、学法指导与自学习惯的培养相结合。
学生在学习新课前的准备,是学习的重要方法之一。教会学生自学,使学生能够独立地掌握知识、运用知识,是学法指导的根本目标。形成学生良好的自学习惯,不仅是学生眼前学习的需要,更重要的是他们未来升学和就业的需要,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他们获取知识不仅要靠课堂,而且要靠自己课外自学,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扩展所学知识。形成学生主动自学的习惯,就能为提高学习效率打下可靠的基础,因此培养学生良好的自学习惯也是学法指导的重要内容,学生一旦形成良好的自学习惯,学习就有了主动性,就会自觉地总结自己的学习过程,追求好的学法,尽力采用最优化的学习方式去从事学习活动,教师的学法指导也就能落到实处,被学生所接受、掌握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