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免死金牌”真的可以免去死刑吗?

逍遥右脑  2018-09-17 22:18

历史上所谓的"免死金牌"其实只是民间流传的通俗叫法,其正名为"丹书铁券",又称"丹书铁契"(丹书:用朱砂写字;铁契:用铁制的凭证),是古代帝王颁授给功臣、重臣世代享受优遇或免罪的一种特权凭证。"丹书铁契"既不是金色也不是牌子,而是半圆形似瓦状的一块铁板,当时为了取信和防止假冒,将铁券从中剖开分为两半,左半部颁给功臣良将,右半部留藏于皇宫内府。

然而,"丹书铁契"真的可以免死吗?

据史料记载,最早颁授"丹书铁券"给功臣的是汉高祖刘邦。刘邦在夺得天下后,为了巩固其统治,笼络功臣,于是颁给功臣丹书铁券,以示褒奖。但此时的"丹书铁契"仅作为一种加官晋爵封侯的凭证,并没有免罪和免死的特权。在获赐铁券的功臣及其子孙中,不乏获罪甚至被处死的人。

北魏孝文帝经常为宗亲、近臣颁授铁券,甚至还出现了大臣向皇帝乞求铁券,以作护身之符的现象;隋唐以后,颁发"铁券"已成为常制,凡开国元勋、中兴功臣以及少数民族首领皆赐予"铁券",甚至一些宠宦、宦官也有获得"铁券"的。

到了南北朝时期,"丹书铁券"有了免死的权限。早期铁券免死次数大多在3次以下,一般为1-2次。从北魏至唐代,免死次数不断增加,唐代后期,受赐铁券者的子孙可以凭铁券免死1至3次,唐代最著名的"钱?铁券",是乾宁四年(897年)唐昭宗颁赐给吴越国王钱?的,此券可"卿恕九死,子孙三死"(即皇帝可免钱?本人9次死罪,其子孙可免3次死罪)。现仍收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隋唐时期,"铁券"上的丹砂填字渐渐改为用金填字,故后世又将其称为"金书铁券",民间流传戏剧中"免死金牌"的名字就是由此而来的。

宋代时,宋太祖赵匡胤"陈桥兵变黄袍加身",从后周柴家手中谋得皇位后,为了安抚民心,下旨厚待柴氏子孙,赐柴氏"丹书铁券",即使柴氏后人犯罪也不得加刑。小说《水浒传》中所描写的"小旋风"柴进家的"丹书铁券",确实是有其历史依据的。

到了明代,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三年(1370年),大封开国功臣。李善长、徐达、李文忠等34人获公爵、侯爵封号,并被赐予"金书铁券"。然而此时的"丹书铁券"内容里规定,并不所有的罪行都能免死,一是谋逆不宥,只宥其他死罪;二是免死的次数较少,子孙不免死。因而,朱元璋大杀功臣一般都是以"谋逆"论处的定罪的。

明成祖朱棣上位后,帮助其夺取皇位的26个"靖难"功臣也都被赐予铁券。明末,崇祯皇帝还曾给大宦官魏忠贤的侄子魏良卿颁赐铁券。

清代时,"丹书铁券"制度被废止。

王立群教授曾经在《百家姓》节目中讲到,"丹书铁契"并不能够保证拿到"丹书铁券"的人的生死安全。像朱元璋就曾经给很多功臣颁发了"金书铁券",比如李善长曾帮朱元璋打下了天下又帮其治理天下,77岁高龄了,朱元璋把他一家70多口全都杀了。所以有"丹书铁券"也不管用,在当时的制度之下,最终决定生死的是皇帝的喜恶而不是"丹书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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