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案审判要与家庭暴力预防惩治相结合

逍遥右脑  2018-08-18 12:45

  “一个有问题的孩子背后,一定有一个有问题的家庭。”近日,在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少年司法与预防青少年犯罪交流会”上,最高人民法院专职委员、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胡云腾表示,将婚姻家事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审理范围,更有利于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及犯罪预防。

  此次交流会由《中国少年司法》、《民主与法制》、《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三家杂志社和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大同市委、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同志,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法律实务工作者30余人参加了交流会,围绕少年司法与预防青少年犯罪有关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热烈的研讨。

  胡云腾认为,少年法庭工作要以“立足审判、适当延伸”为基础,向“司法预防、全面维权”扩展转变。要优化资源配置,探索建立少年家事审判特殊工作机制。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家事审判规律的亲职教育制度、家庭暴力预防惩治机制、向弱者倾斜的举证责任制度、化解家事矛盾的社会联动机制、少年家事案件的特殊程序等机制方法。

  与会领导、专家学者还实地参观了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感化、帮扶中心”,观摩并点评了大同市首届中学生模拟法庭大赛决赛,并为获奖中学生颁奖。

  大同市委常委、副市长操学诚表示,大同在积极推动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的同时,将深度挖掘和弘扬“大同”的文化精髓和精神内涵,全面推动社会建设,探索社会教育、法制建设和现代治理等有效模式,建设美好、幸福、和谐的“大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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