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右脑 2018-04-10 13:42
锥刀之末的
《左传·昭公六年》载,春秋时期,郑子产铸刑书于鼎上,作为国家的常法。叔同反对说:“锥刀之末,将尽争之。”比喻人们将要争夺微小之利。《后汉书·舆服志》:“争锥刀之利,杀人若刈草。”